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福田区丽阳小区商业裙楼二楼即将被“深圳*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改造为酒店,目前施工仍在进行中,且涉嫌通过拆分工程面积等方式规避监管。 丽阳小区为2003年建成的住宅小区,位于福田区石厦北四街6号,属于密集居住区,且小区被三所学校包围,小区内、周边孩子成群。 (一)违法变更建筑用途,未取得规划审批丽阳小区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配套商业。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居住用地配套商业建筑的功能范畴明确不包含宾馆、旅馆、招待所、青年旅社、度假村等各类旅馆业业态。丽阳小区商业裙楼为二类居住用地配套商业,根本不具备开办酒店的建筑功能指标。 根据《深圳市既有非居住建筑物功能转换实施办法》(深规划资源规〔2026〕3号),既有建筑从“商业”变更为“酒店”属于建筑物功能转换,必须先经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取得批复后方可进行后续建设。截至本投诉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任何规划用途变更批复,属于典型的违法变更建筑用途、未批先改。 (二)酒店装修面积超1000㎡,却以“零星小散工程”拆分申报根据《深圳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 的工程,方可认定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然而,丽阳小区商业裙楼二楼整体酒店装修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远超500平方米的限额标准。建设单位为了规避施工许可审批,将整套酒店施工工程恶意拆分为多个部分,以“零星小散工程”申报备案,甚至将电梯装修及部分其他装修拆分出来。该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应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报建手续,不得违法分解工程,规避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擅自加装电梯,涉嫌破坏承重结构涉事酒店改造涉及新增电梯位置,但该电梯位不属于原设计电梯位。改造涉及拆改承重墙、改建建筑主体结构,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建筑结构安全隐患,直接危及小区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该项目未完成消防设计审查即强行推进施工,涉嫌规避法定审批程序、未批先建。 业主诉求丽阳小区业主已分别向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等主管部门正式投诉举报,请求: 至深圳市公安局:依法不予批准深圳*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依据《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2025年2月1日施行)第四条、第五条,开办旅馆须有合法经营场所,建筑用途违法即经营场所不合法,公安机关不得核发许可证。 至福田区住建局:依法认定涉事项目违规套用小散工程备案规避审批,责令立即停工,查封现场,依法处罚涉事单位及物业公司。 至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不予受理其消防申报,责令停工核查,依法处罚未批先建行为。 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依法认定该项目商业裙楼不具备开办酒店的规划条件,不予批准任何建筑功能转换申请。
酒店属于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对建筑结构、消防、疏散、安保要求远高于普通商业。在未取得规划审批、未完成消防设计审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强行推进施工,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治安隐患。 希望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介入核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
|
有旅馆指标就行,03年的房子估计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