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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张有点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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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公共交通不够用了吗?对深圳电动自行车提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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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wtyh1

深圳已经立法,取消非机动车专用道,非机动车与行人共同使用人行道,叫慢行系统,原来的人行道就是非机动车道,剩下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都属于非机动车道,深圳非机动车道设置率,与北京上海相比不会差很多。

liusm2

这样的非机动车道设计等同于没有,照样还是人车混行,解决不了问题。深圳应该改正,用护栏隔离出独立的非机动车道,而不是在这里立什么法。

szwtyh3

深圳现在都是慢行系统,已经取消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概念了,不信你就去留意一下深圳主要媒体的时事新闻

这个我知道,但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这是硬性规定,深圳这样子划分慢性系统是不正确也是不应该的,因为现在的电鸡和自行车还不一样,电鸡根本不慢,也不会礼让行人,一直滴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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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4-6-19 21:12 |只看该作者
szwtyh1

深圳已经立法,取消非机动车专用道,非机动车与行人共同使用人行道,叫慢行系统,原来的人行道就是非机动车道,剩下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都属于非机动车道,深圳非机动车道设置率,与北京上海相比不会差很多。

liusm2

这样的非机动车道设计等同于没有,照样还是人车混行,解决不了问题。深圳应该改正,用护栏隔离出独立的非机动车道,而不是在这里立什么法。

慢行系统貌似已经是旧的说法了,现在一个新的称呼是:人非共板!人是指行人,非是指非机动车,行人与非机动车,在一条路上行驶,不知道为什么叫共板?柏油路,或者地砖铺的路,共用道路叫做共板,真不愧是个创新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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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wtyh1

深圳已经立法,取消非机动车专用道,非机动车与行人共同使用人行道,叫慢行系统,原来的人行道就是非机动车道,剩下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都属于非机动车道,深圳非机动车道设置率,与北京上海相比不会差很多。

liusm2

这样的非机动车道设计等同于没有,照样还是人车混行,解决不了问题。深圳应该改正,用护栏隔离出独立的非机动车道,而不是在这里立什么法。

szwtyh3

深圳现在都是慢行系统,已经取消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概念了,不信你就去留意一下深圳主要媒体的时事新闻

liusm4

这个我知道,但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这是硬性规定,深圳这样子划分慢性系统是不正确也是不应该的,因为现在的电鸡和自行车还不一样,电鸡根本不慢,也不会礼让行人,一直滴滴滴……

在国家的交通道路法规里,还是写明,道路一般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另外还有说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非机动车在最右边的机动车道右侧行驶,以前经常看到的标语:车辆靠右走,行人靠边走,就是交通规则的通俗的说法。当时还有个笑话说,车辆靠右走,行人靠边走,左边留给谁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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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已经明确

近年来,我市市民的出行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非机动化出行迅速增加。现阶段我市非机动车道基础设施存在一定欠缺,与市民的出行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为倡导绿色出行,满足市民慢行出行需求,我市交通部门通过全面梳理非机动车道通行需求和骑行断点,按照“远近结合、轻重缓急”的原则,开展全市非机动车道建设工作,2017年至今共新改建非机动车道约2700公里,目前全市非机动车道里程已达3700公里。为持续弥补非机动车道规模不足的短板,我市将综合考虑各级各类道路交通流量、可实施性等因素,分类施策完善非机动车道。一是对于新建道路,修编了《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在建设审批环节强制要求新建道路同步设置独立路权非机动车道。二是对于改扩建道路,要求尽量避免设置人非共板式非机动车道,优先采取压缩机动车道宽度或数量增设机非共板式非机动车道,并通过护栏、绿化、划线方式等进行分隔;对机动车道空间不足而人行道较宽道路设置人非共板式非机动车道,尽量通过树池、绿篱进行物理分隔;三是对于现状无法通过压缩机动车通行空间和人行通行空间增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适时结合建筑退线、道路改造等按需设置非机动车道。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深圳市交通局已经明确
目前仍然不停建造与完善非机动车道专用道。
有楼层所说的“深圳已经立法取消非机动车专用道”是造谣行为,同时无任何法律条文依据与展示说明,给大众造成误导,请审核处理。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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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坛新闻主播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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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公示出处可自行上领导留言板查找关于非机动车等困扰民生出行、危险等等条目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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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4 16:04 |只看该作者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已经明确

近年来,我市市民的出行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非机动化出行迅速增加。现阶段我市非机动车道基础设施存在一定欠缺,与市民的出行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为倡导绿色出行,满足市民慢行出行需求,我市交通部门通过全面梳理非机动车道通行需求和骑行断点,按照“远近结合、轻重缓急”的原则,开展全市非机动车道建设工作,2017年至今共新改建非机动车道约2700公里,目前全市非机动车道里程已达3700公里。为持续弥补非机动车道规模不足的短板,我市将综合考虑各级各类道路交通流量、可实施性等因素,分类施策完善非机动车道。一是对于新建道路,修编了《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在建设审批环节强制要求新建道路同步设置独立路权非机动车道。二是对于改扩建道路,要求尽量避免设置人非共板式非机动车道,优先采取压缩机动车道宽度或数量增设机非共板式非机动车道,并通过护栏、绿化、划线方式等进行分隔;对机动车道空间不足而人行道较宽道路设置人非共板式非机动车道,尽量通过树池、绿篱进行物理分隔;三是对于现状无法通过压缩机动车通行空间和人行通行空间增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适时结合建筑退线、道路改造等按需设置非机动车道。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深圳市交通局已经明确
目前仍然不停建造与完善非机动车道专用道。
有楼层所说的“深圳已经立法取消非机动车专用道”是造谣行为,同时无任何法律条文依据与展示说明,给大众造成误导,请审核处理。

支持你,有些事情虽然普遍存在,但不代表就是合理合法的,更不能以为就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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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已经明确

近年来,我市市民的出行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非机动化出行迅速增加。现阶段我市非机动车道基础设施存在一定欠缺,与市民的出行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为倡导绿色出行,满足市民慢行出行需求,我市交通部门通过全面梳理非机动车道通行需求和骑行断点,按照“远近结合、轻重缓急”的原则,开展全市非机动车道建设工作,2017年至今共新改建非机动车道约2700公里,目前全市非机动车道里程已达3700公里。为持续弥补非机动车道规模不足的短板,我市将综合考虑各级各类道路交通流量、可实施性等因素,分类施策完善非机动车道。一是对于新建道路,修编了《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在建设审批环节强制要求新建道路同步设置独立路权非机动车道。二是对于改扩建道路,要求尽量避免设置人非共板式非机动车道,优先采取压缩机动车道宽度或数量增设机非共板式非机动车道,并通过护栏、绿化、划线方式等进行分隔;对机动车道空间不足而人行道较宽道路设置人非共板式非机动车道,尽量通过树池、绿篱进行物理分隔;三是对于现状无法通过压缩机动车通行空间和人行通行空间增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适时结合建筑退线、道路改造等按需设置非机动车道。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深圳市交通局已经明确
目前仍然不停建造与完善非机动车道专用道。
有楼层所说的“深圳已经立法取消非机动车专用道”是造谣行为,同时无任何法律条文依据与展示说明,给大众造成误导,请审核处理。

深圳市交通局在哪里?什么时候明确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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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4-6-24 20:35 |只看该作者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已经明确

近年来,我市市民的出行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非机动化出行迅速增加。现阶段我市非机动车道基础设施存在一定欠缺,与市民的出行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为倡导绿色出行,满足市民慢行出行需求,我市交通部门通过全面梳理非机动车道通行需求和骑行断点,按照“远近结合、轻重缓急”的原则,开展全市非机动车道建设工作,2017年至今共新改建非机动车道约2700公里,目前全市非机动车道里程已达3700公里。为持续弥补非机动车道规模不足的短板,我市将综合考虑各级各类道路交通流量、可实施性等因素,分类施策完善非机动车道。一是对于新建道路,修编了《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在建设审批环节强制要求新建道路同步设置独立路权非机动车道。二是对于改扩建道路,要求尽量避免设置人非共板式非机动车道,优先采取压缩机动车道宽度或数量增设机非共板式非机动车道,并通过护栏、绿化、划线方式等进行分隔;对机动车道空间不足而人行道较宽道路设置人非共板式非机动车道,尽量通过树池、绿篱进行物理分隔;三是对于现状无法通过压缩机动车通行空间和人行通行空间增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适时结合建筑退线、道路改造等按需设置非机动车道。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深圳市交通局已经明确
目前仍然不停建造与完善非机动车道专用道。
有楼层所说的“深圳已经立法取消非机动车专用道”是造谣行为,同时无任何法律条文依据与展示说明,给大众造成误导,请审核处理。

这是深圳交通运输局在人民网上对网友的回复,80年代就开始取消非机动车道了,怎么取消的啊?行政命令吗?就是用立法的手段!请问原来的非机动车道是怎么消失的?

80年代.jpg (400.2 KB, 下载次数: 708)

80年代.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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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4-6-24 20:45 |只看该作者
按照你的逻辑,请你给出帖子内容的出处,不然就是传谣!

出处.jpg (151.81 KB, 下载次数: 762)

出处.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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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25 |只看该作者

其实发展共享的电动自行车是比较好的思路:
第一、共享电动车都是合规的(车重55公斤以下,时速不超过25公里),而个人购买的电动车大都不合规;
第二、共享电动车发生火灾等问题,可以找到责任单位,而个人的电动车发生事故个人也承担不起相关责任)
第三、共享电动车和公共交通可以形成很好的互补作用,例如住所距离地铁口1-2公里,你坐公交吧,有时候要等10-20分钟一趟,而骑电动车几分钟就到了。而且共享电动车使用效率大大提高了。

共享电动自行车好个杰瑞。
最反感的就是共享电动自行车,天天乱停,早上出门就发现门口被共享自行车将门给堵上了,里面的人都没法开门。大清早的大电话叫我过来将门口电动车挪走才能打开门,不然里面的人都出不来

141357iryhe8dq80attyth.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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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wtyh 发表于 2024-6-24 18:53
深圳市交通局在哪里?什么时候明确说的?

深圳市交通局在领导留言板“明确说”了,你在后续的跟帖也已经证明了此事,你的这个回复就此完结。
下面说你提及的新的跟帖,你截图所展示的与你所说的“深圳已经立法取消非机动车道”并无关系,同时也与目前仍然在建的非机动车道工程相矛盾,只看事实连任何链接都不需要就能证明你在臆想,现在只说你的言论“深圳已经立法取消非机动车道”是否属实,与其他任何言论是否造谣传谣无关。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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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wtyh 发表于 2024-6-24 20:35
这是深圳交通运输局在人民网上对网友的回复,80年代就开始取消非机动车道了,怎么取消的啊?行政命令吗?就 ...

过去因为发展需要逐步取消非机动车道,但是目前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并且重新建设,布局和安排,深圳有独立立法的特区属性,但不代表此事如你所说已经“立法”。你所谓的“深圳已经立法取消非机动车道”你根本没有证据去证明其“立法”行为,并误导因为其“法律”属性和硬性规定,即日后不再存在“非机动车道”,只有“人非共板”道路,误导群众。你需要为你的言论不严谨产生的误会道歉,而不是不停找借口去圆你这个无中生有的言论。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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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wtyh 发表于 2024-6-24 20:45
按照你的逻辑,请你给出帖子内容的出处,不然就是传谣!

按照你的“逻辑”评论经过“审核就可以为其“正名”那任何人说你造谣传谣的评论同样显示不了,如果“审核”能为其“正名”那世上就不存在“网络谣言”,你恐怕不知道也不清楚各平台的审核标准是什么,连平台审核标准都在臆想,可见一斑,平日如何信口雌黄有迹可循。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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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8 12:08 |只看该作者

szwtyh 发表于 2024-6-24 18:53
深圳市交通局在哪里?什么时候明确说的?

深圳市交通局在领导留言板“明确说”了,你在后续的跟帖也已经证明了此事,你的这个回复就此完结。
下面说你提及的新的跟帖,你截图所展示的与你所说的“深圳已经立法取消非机动车道”并无关系,同时也与目前仍然在建的非机动车道工程相矛盾,只看事实连任何链接都不需要就能证明你在臆想,现在只说你的言论“深圳已经立法取消非机动车道”是否属实,与其他任何言论是否造谣传谣无关。

深圳市就没有交通局,深圳市只有交通运输局!深圳市交通局是你自己信口雌黄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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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4-6-28 12:15 |只看该作者

给出你说的法的出处和原文,否则就是传谣

按照楼主的逻辑,请给出你在一楼写的内容的出处和原文,否则就是传谣



贴1.jpg (226.74 KB, 下载次数: 700)

贴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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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8 12:19 |只看该作者

szwtyh 发表于 2024-6-24 20:45
按照你的逻辑,请你给出帖子内容的出处,不然就是传谣!

按照你的“逻辑”评论经过“审核就可以为其“正名”那任何人说你造谣传谣的评论同样显示不了,如果“审核”能为其“正名”那世上就不存在“网络谣言”,你恐怕不知道也不清楚各平台的审核标准是什么,连平台审核标准都在臆想,可见一斑,平日如何信口雌黄有迹可循。

按照楼主的逻辑,需要给出楼主一楼说的内容的出处和原文,否则就是传谣!因为回复楼主没有自动转发楼主一楼的说法,附图贴上!

贴1.jpg (226.74 KB, 下载次数: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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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wtyh 发表于 2024-6-28 12:08
深圳市就没有交通局,深圳市只有交通运输局!深圳市交通局是你自己信口雌黄说出来的 ...

我在同一篇贴文已经一开始表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第二遍提及的时候我甚至可以直接说以下统一建成“深交局”“深运局”,因一开始已经说明,正常人一看便能了解,因两者属于描述同一事物,你搞这些字眼根本没用,话题说的是你的所谓“深圳已经立法取消非机动车道”是否属实,即使你能证明整个论坛都是造谣贴也不能洗清你的造谣事实,你有证据证明别人造谣也不能证明你自己没造谣。你造的遥是造谣法律法规,任何法条都能查明出处,你这种属于编造法条。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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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 08:59 |只看该作者

仅仅几个人的意见没有价值,包括我也是个人意见,
建议做一个大范围社会调研,看支持电动自车的多,还是反对的多,然后少数服从多数,制定规则。

电动自行车深圳保有量据说超400万,这么多家庭都有,上下班,接送孩子,买菜。涉及人口上千万,如果全民投票的话,肯定支持的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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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几个人的意见没有价值,包括我也是个人意见,
建议做一个大范围社会调研,看支持电动自车的多,还是反对的多,然后少数服从多数,制定规则。

电动自行车深圳保有量据说超400万,这么多家庭都有,上下班,接送孩子,买菜。涉及人口上千万,如果全民投票的话,肯定支持的人多。

以前没有电鸡的时候,也不见得他们就不接送孩子、不买菜、不上下班了。干线公交、接驳公交都能满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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