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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观城至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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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 观城苑租金指数已成脱缰野马,可观城苑没有“草原”,只有“水(水库)”,水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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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19-12-31 08:39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希望政府部门重新考察之后再定夺租金价位。否则会伤民众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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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分的回复太敷衍人了。机器人回复一般,没半个字不同的。这就是执政为民的态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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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19-12-31 09:38 |只看该作者
请问定价标准是什么??? 为什么龙华区住建局说定价最终由市局裁定,市局说由区住建局决定? 为什么龙华区住建局接受反馈时用后面还有大把人等着住这样的话来搪塞?我们就是这轮候大军里的家庭,和还在库里的每一个家庭一样也都要经过漫长的几年等待才有机会,不是我们这一批,就是下一批会碰到同样的问题。为什么龙华区住建局还能利用后面等待家庭的心情说得出:后面还有大把人等着住“这样的话来?伤心啊,所谓的民生不过是为了政绩吗?利用后面等待家庭的急切心情来搪塞我们难道不是懒政吗? 公示定价标准的要求很过份吗?我们所了解到的周边农民房,商品房,公租房的价格信息与龙华住建所调查到的数据不一样吗??  严重不理解,急切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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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31 09:42 |只看该作者
手机扫一扫,玩深圳论坛 全篇至诚,发人深省,观城苑配租安排的漏洞太多,水太深,质疑声连连!相比最近公布的福田公租房伟禄雅苑(租金22.84)和湖润名苑(租金20.64),虽属福田区的项目但地址均在龙华区内,这两个公租房的租金指数与各项民生便捷度尤其是认租即可入住的安排成熟度,均远远优于观城苑项目,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且福田区公租房均以“建筑面积”而非“标准配租面积”配租公示。这里有三个概念:设计建筑面积、政策要求的标准配租面积及最终实测面积,观城苑比配租标准多出6~7平米的设计建筑面积是“设计”建筑面积而不是“最终实测面积”,预分配合同里的暂定租金是按设计建筑面积乘算。那么,被用来作为暂定租金乘算基数的设计建筑面积何以在观城苑选房前一直不敢公开示人?反而在选房前历次通告中均以配租标准值作为掩饰?难道这个“设计建筑面积”是在选房签约当天才定义出来的吗?这是否是在挑战广大承租人的集体智商?查看近年来龙华区公租房配租通告,2019年龙华区公租房配租已是近年绝无仅有的物业费不同步公示的非正常逻辑。加之本帖中所述的各种明显安排失误项,我们有充足的理由质疑观城苑22元的基准租金的合理性,具体请再看本帖中所贴出的民生对比数据,希望相关部门对暂定的租金重新考虑承租人的诉求启动透明公开的测算并最终降低租金!最后,深受本帖的触动,有诗为证:观城飚野马,掩耳强跃河;公租市场化,横发擦边球。民生无东西,初心弃南北;租金无公信,余年安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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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31 09:45 |只看该作者
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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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区政府,区政府说找市政府;
找市政府,市政府说找区政府!
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太气人了。这应该是有多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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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不是说为民生吗,这么不合理的价格是怎么定出来的,根本就是没实地考场研究,直接在办公室拍脑壳定的吗简直就是懒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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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观城苑公租房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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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的本意是用来抑制深圳疯长的房价房租的,而近几年龙华区的公租房,一年比一年贵,是否违背了保障房的本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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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的言论,有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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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旁边福田的两个公租房次,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观城苑的配套设施完全是不值得这么高的租金,强烈要求降低租金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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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城苑最多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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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你就说89平方租多少钱就得了。&还搞个公摊面积,结果拿50多平方的房子当89的租了。这是拿老百姓当猴子耍吗?我是租房子又不是买房子,公摊关我什么事?强烈要求政府部门把公摊取消降低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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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观城苑所属同样的区域福田的公租房为什么这么便宜,而且整体配套区别太大,我们实在接受不了,不知道龙华观城苑的定价是怎么来的,请龙华区政府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快速调整降低观城苑最终定价,让大家能放下思想包袱过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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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2019-12-31 15:43 |只看该作者
被史上最坑爹观城苑公租房套牢,申诉无门!

1.        观城苑的设计建筑面积比配租公示多出6-7㎡(当然使用面积不变,并未增加6-7㎡),导致每月租金+管理费多出约170元(管理费未知,所以此处只能算个约数)。
2.        观城苑基准租金高,只比同期同处横坑水库的伟禄雅苑低0.84/平,极其不公平。
观城苑周边配套极差,却从未在选房前通告公示,只在选房签约最后一刻附于预分配合同。无论现在及将来都无地铁,无商业,学校在3公里外,农贸市场步行约15分钟,菜价死贵死贵。
伟禄雅苑交通便利,除有电车接驳地铁,还有多条公交线路,将来还有横坑地铁站规划。学校配置成熟,有商铺,社康,警务室等等,可谓要啥有啥。
3.        观城苑交通不便,导致每天往返市区上班的时间和交通成本为现在的三倍以上,每人每月交通费多出约150元,往返时间至少3个小时以上,其中艰辛可想而知!然而考虑到观城苑周边薪资水平及工作机会均比市区少很多,不可能因此换工作。
4.        诉求过程:咨询区政府,区政府说找市政府,找市政府,市政府说找区政府!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申诉无门!

综上所述,严重质疑观城苑基准租金定价的合理性!如何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申请公租房无非是为了减轻负担,但这样被套牢反而加重负担,承租的困难家庭如何承受?试问民生属性何在?租金无公信,余年安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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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019-12-31 22:44 |只看该作者
对于安排提前配租,而不是标准的“认租即入住”,我们知晓、明白并接受这是因为有龙华区特色的预分配制度,我们理解,但我们不理解的是:提前长达整整一年之久的观城苑配租安排是否把预分配制度当成了一个“傀儡制度”被肆意套用、肆意曲解和肆意常态化?
一个预分配合同,观城苑的预分配合同,看似符合自2016~2017年明确开始的具有龙华区特色的预分配制度,实则是公然偷换概念、拿预分配制度作为掩饰,掩盖观城苑项目建设的民生不完善面和不合理租金之间的矛盾和错误!
据2017-08-30 深圳新闻网报道的关于龙华网→书记信箱→信件回访中提及的“关于签约是否退出轮候库相关问题。鉴于本次配租项目尚未达到入住条件,且租金暂未确定,选房现场仅与户籍家庭签订预分配合同,待确定入住时间后签订正式合同(补充协议)。申请人在签订预分配合同后放弃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须按规定退出轮候库。如申请人在签订正式合同(即补充协议)后放弃则按规定须直接退出轮候库。”
这就意味着在预分配制度中,只签订预分配合同而尚未签订正式合同(补充协议)前不得将申请人(承租人)直接退出轮候库,只可以把之后放弃的人算作一次弃租!而只有签订了正式合同或弃租达三次之后才能退出轮候库!
2019年龙华区公租房配租通告中并未公告“凡签订预分配合同(非正式合同/补充协议)者即强令退出轮候库”的规定,即便公告了也是明显违反预分配制度的。“选房即出库”这是对“认租即入住”这种正常化操作而言,而既然观城苑的配租方案无法向“认租即入住”正常化轨道靠拢,却执行了一个正常化轨道的“选房即出库”政策!请相关部门自查,这种安排是否属于严重违规操作?
那么就已将观城苑所有承租人驱逐出轮候库的现实情况来说,观城苑承租人签订的究竟是预分配合同还是正式合同?如果是预分配合同,那么为何要违反预分配制度急切地将所有签约者在未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就全部驱逐出轮候库?如果是正式合同,那么为何至今仍未确定物业费、未在合同中明确签约年限、未对最最终租金最最后阐述……?事实不言而喻,目前观城苑所有承租人签订的只是预分配合同,那么,为何在未有任何正式通告文件通知的情况下公然违背“预分配制度”?而同时预分配合同的封面名称叫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对于具有龙华区特色的预分配制度,我们提出一个最原始的初心问题:为何要实行预分配制度而不去让配租回到如同福田区“认租即可入住”的正常轨道上来呢?区住建局实行预分配制度的初心是什么?
从相关政策文件中我们查阅得知这个来自初心的原因至少有两个:一个是《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中只提及的解决房源长期空置问题;一个是上述《信件回访》中提到的为了进一步压缩公租房项目竣工到申请人办理入住的时间间隔,让申请人能在项目达到入住条件后尽早住上公租房,早日实现有房可居的愿望。这两个原因,一个是为房源空置可惜着想,一个是为留出足够的配租安排时间着想。可是,对于轮候库排队多年的轮候家庭来说,我们请问:从项目竣工到申请人入住这段用于区主管部门配租安排所需的时间需要整整一年时间吗?实际上,观城苑承租人从2019年11月29日签约结束到被驱逐出轮候库仅仅需要不到1个月的时间即可完成!为何2019年底区主管部门配租安排效率达到如此惊人之高?那是否意味着观城苑乃至以后的项目只需提前大概一个月左右即可完成预分配制度执行的必要条件?即便算上第一次配租通知开始的时间也只需提前大概两个月即可?预分配制度里有规定必须要提前一年吗?提前一年(而不是两三个月)难道是要作为预分配制度下的常态时间吗?如此,预分配制度便从“尽量缩短承租人的等待入住时间”变成了与之截然相悖的“尽量扩大承租人的等待入住时间”!
而同时,事实便是:所有观城苑承租人在被迅速驱逐出轮候库后要揪心煎熬整整一年时间!那么,如上所述,预分配制度是否已俨然被当成了一个“傀儡制度”被肆意套用、肆意曲解和肆意常态化?
以上所有的质疑都指向了隐藏着的第三个原因――终极原因:实行预分配制度主要是为了缓解相关部门面临的轮候库压力,以最终完成相关部门2019年的创收,而全然不顾及民生建设(至少观城苑是这样)!
我们不禁发问:“预分配制度”的初心何在?“预分配制度”究竟是为了便民还是愚民?
加之,为了一定要执行“预分配制度”而造成的一系列配租安排失误和广大承租人的质疑,难道为了一个“预分配制度”就可以只在签约时附一个从未通告全貌公示的告知卡吗?就可以在签约是在设计建筑面积(比配租标准多出6~7㎡)大做文章吗?就可以将物业费待定成就了一个近年来区首例物业费不同步公示的记录?就可以造成配租房源说明书中两房户型图标示错误等低级失误以误导选房者吗?
以上,所有的既定事实都在严重质疑观城苑22元的基准租金的合理性!一个连上述各种不完善面、错误及违规问题都尚未直视和解决的建设项目,却设置了一个与周边民生极其不符的基准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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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偏的位置,价格比市区还贵,不知道这个是以什么标准定价的,叫我们贫困户情何以堪,希望政府能看到我们的心声,帮助我们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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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观城苑,不要变成观城冤!

重新按周边实事求是情况合理评估租金。
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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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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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旁边福田的两个公租房源相比,

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观城苑的配套设施完全是不值得这么高的租金,强烈要求降低租金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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