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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的 房中房 政府快救救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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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09-10-14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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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3016号宏丰大厦业主,现要投诉本栋大厦B、C座严重存在“房中房”的重大隐患(本大厦BC座是原深圳市宝丰公司单位房改过的房子,有部份原业主已转手买卖)本大厦B、C座约有104户业主,约有五分之二的住房业主无视相关法规、无视本栋大厦的安危、侵犯其他业主房产使用权的安危偷偷已改“房中房”,其中还存在有几百人用餐的厨房、不足100平方米的套房住了几十个员工等等安全隐患。房中房”改变了房屋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非承重梁上直接加建间隔墙,让我们这些业主总担心头上的天花板会塌下来,以致多年来一直无法安心睡觉。人流增加,电梯负载常常超过设计时的负荷,上下班时经常满载,要等上很久

房中房四大隐患(龙岗舞王9.20是血的教训)
1、承重:结构被改存坍塌隐患。房屋改造成“房中房”后,其承重结构、主体结构被改变,间隔墙加建在非承重梁甚至楼板上,使得楼板承受的压力大增,再加上住客多,一不小心楼层坍塌,既害了自己还祸及邻里。
2、卫生:缺排水设备易生细菌。房中房”以每个单间都配有厨房和洗手间来吸引租客,由于没有专门的排水设备和防水处理,楼上污水无法及时排除,楼下的天花板会渗水,而污水含有各种各样的细菌。由于楼上房子厨厕管道的增加,不少业主都害怕将来出现漏水等麻烦事(已有业主反应楼顶溢水)。
3、用电:电表超重负荷易失火。一个家庭住房的电力配置只能供应一般家庭使用,“房中房”住了多户人家,当所有电器同时使用,用电负荷会急增,容易引发电力火灾。
4、消防:通道狭窄火灾难逃生。房中房”由一套房屋改成多个套间,空间狭窄,过往通道只能容一人通行,住客一般较多,万一发生火灾难逃生。
10月6日上午10:00左右C栋10楼02房有地下建筑队工人又在作业(9月中旬已经投诉至大厦管理处,也电话投诉过12345和罗湖区信访办),当天因及时发现又暂停工,但装修房中房的材料都摆在地上(投诉后才购进的),不足100平方的三房二厅一厨一卫的规格的套房已隔成6间独立房的结构(有6个电表、6个水表,有每间房单独安装卫生间的倾向),其中一间居住房的墙脚已另隔好洗手间的规模还有水管已接好竖立(投诉后安装的),日久肯定会严重影响楼下住户的日常生活。多家住在房中房楼下的住户已发现有天花板渗水等等现象。本栋大厦曾经被整治过用木板隔的房中房,现在大多改房中房的都改用含水泥专块隔墙,相关部门因种种原因没彻底处理好又不了了之(望严查)。10月9日工作站来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至今天为止该业主还在装修!本栋大夏危情严重  期盼尽快处理!让我们能安心工作安心生活!为深圳市的维稳繁荣尽微力!!谢谢!!
广州市等地已经实行联合整治,建立执法联动机制,由建设、国土房管、规划、城管、公安(消防)、司法、卫生、、出租屋管理等部门和街(镇)组成联合工作组。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监督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开展整治工作。在服务年之际,恳求深圳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重视我们的人身安全,彻底清除安全隐患,还我们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查处违法搭建不法行为,严惩利益当头不顾他人人生安危的业主!不辱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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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5 11:20
问题严重,那些业主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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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5 12:46
支持一下樓主 希望有關部門認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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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5 13:20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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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0 09:06
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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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0 11:44
网友“Zly89916875”: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派人跟进,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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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15:15
网友“ZLY89916875”: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宏丰大厦“房中房”存在隐患的问题,南湖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执法队、安监科和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前往宏丰大厦实地检查,了解情况。经现场检查,发现宏丰大厦10楼有业主正在装修,试图把一间房间隔成两间房,经过执法人员劝阻当事人已当场停工,事后执法队继续跟管理处保持联系,据管理处反馈当事人再无施工行为;而在11楼另有一户将客厅自行间隔成两间房。由于“房中房”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基层部门也在不断地探讨较好的治理方法和管理途径,对于宏丰大厦的“房中房”街道执法队已联系该大厦管理处,请其履行管理职责,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协调已建有“房中房”的业主自行拆除,同时若发现有正在改建“房中房”行为,马上通知南湖街道执法队,以便及时制止。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支持。



                                    南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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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10:26
每天要象这去解决问题   
别没每天想着泡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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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0 15:36

回复 7楼 的帖子

尊敬的南湖街道办事处:至12月18日下午15:00左右现实情况如下:执法队中午12:00左右接到9楼业主再次投诉,下午即叫来10楼业主查实整改情况,12月8日已下发整改通知书,10楼业主已跟执法队保证不在其他房间做洗手间。但今天实际情况是:已拆除埋“下水道”的超承重部份,但在大厅主梁边用水泥专隔好的二间洗手间多做好了二个厕所(对自己讲过的话出尔反尔,与执法队的承诺言而无信)、另一睡房角落处又用水泥专隔好一间洗手间的格局(此位置正好是本栋楼原规划的安装冷气和电源插座处,若此位置溢水楼下会后果如何!?),墙角边都留有通下水道的管口,10楼业主企图不拆违章搭建洗手间部份(在楼下无承重力大厅顶上用水泥专砌墙隔洗手间请问有无超承重?)。9楼业主10月6日始正式电话投诉多次、传真去函及部份受害业主联名投诉信都到了市长信箱、市、区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也已批复南湖街道办事处严肃查处。由9月中旬到今天,历时近4个月,由于公然顽固的侵权行为给受侵权的业主的精神和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10楼的侵权行为每次检查都有进度,侵权行为已明确触犯了物管条例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法律责任在物管条例第六十八条,各位领导,10楼业主公然挑战违抗相关规定的侵权行为,在当天的执法现场让被侵权的受害者看不到执法力度!!侵权的反而比维权的有力度!!在建的违章搭建行为、并在相关部门的联合监督下还这样发展,其他已成房中房事实的、正受侵害的联名签名投诉的业主几时才能过上安心睡觉的日子!?至11月据说本栋大厦已偷建房中房成功2处,并已开始出租,现正在建抢建的还有另一处(管理处有无向南湖执法队汇报?)已有人举报,但还在建,如何理解街道11月27日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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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2 11:19
好像感觉房屋租赁办的工作没有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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