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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闲暇之余,本人在途经龙华街道龙华社区东华明珠园沿街路段时,留意到该高层民用建筑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其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与消防车道违规划定在市政公共人行道上,且现场还有多处隐患长期未得到管控,直接威胁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基于此,本人已于2026年4月21日,就该小区上述消防违规问题,正式向贵大队提交投诉举报材料,明确反映了“东华明珠园违规将消防登高面、消防车道划设于市政人行道”“现场存在多重叠加消防隐患”等核心问题,请贵大队依法核查处置。但截至今日,距离本人首次反映问题已过去多日,贵大队始终未就该事件给出任何形式的回复、核查说明或处置进展。 一、再次明确核心投诉事项及疑问 本人再次郑重向贵大队重申核心问题,请贵大队逐一回应、明确答复: 1. 东华明珠园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将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直接划定在市政公共人行道上,该行为是否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8》等国家强制消防规范? 2. 若上述规划设置不符合相关规范,恳请贵大队明确答复:该小区是否未达到消防登高面的法定设置要求?是否属于先天消防配套违规? 3. 市政道路属于公共交通设施,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占用城市道路。 4. 东华明珠园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其消防安全监管、隐患核查及违规处置均应由贵大队依法负责,为何贵大队在收到投诉后,未开展核查、未予以回应? 5. 请龙华街道办事处明确回应:东华明珠园在市政公共人行道上违规划定消防登高面、消防车道的乱划线行为,是否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人于4月21日提交的投诉举报,明确涉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配套违规、占用市政道路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完全属于贵大队法定监管职责范围。同时,龙华街道办事处作为辖区城市管理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市政道路的占用、划线等行为负有监管责任,应对东华明珠园在市政道路乱划线的行为履行监管职责,现恳请街道办同步回应相关疑问、履行监管义务。
三、本人核心诉求(恳请贵大队书面回应并落实) 1. 恳请贵大队就本人4月21日反映的东华明珠园消防违规问题,作出明确书面回应。 2. 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龙华街道东华明珠园现场实地核查,明确答复该小区在市政人行道规划消防登高面是否合规,若不合规,明确说明该小区是否不符合消防登高面 3. 请龙华街道办事处同步回应,明确东华明珠园在市政道路上乱划线设置消防登高面、消防车道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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