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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事由
本人系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一区181栋户主,现就管理处违规加价收取水电费进行投诉:
1. 电费:实际收取 0.8元/度
2. 水费:实际收取 6.5元/吨
上述收费标准远超深圳规定的居民合表用水电定价,属于违规加价、加重居民负担的违法行为。
二、政策依据(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
- 居民生活用电(合表价)政府定价:0.6998元/度(约0.7元/度)
- 居民生活用水政府定价:3.57元/吨
- 代收单位(管理处/物业/房东)必须严格按政府定价+实际用量收取,不得加价、公摊、最低消费、变相加收 。
三、具体违规事实
1. 电费按 0.8元/度 收取,每度电违规加价0.1元以上,长期多收住户电费。
2. 水费按 6.5元/吨 收取,每吨水违规加价近3元,严重超标。
3. 管理处未按规定仅按政府定价代收,属于顶风加价、侵害居民合法权益。
四、诉求请求
恳请市供电局和税务局依法介入调查并处理:
1. 立即责令樟坑一区管理处停止加价收费,严格按:- 电费:0.6998元/度
- 水费:3.57元/吨
代收,明码标价、出具正规收据/票据 。
2. 对2023年10月至今违规多收的水电费予以清退或抵扣后续费用。
3. 对管理处违规加价行为依法处罚并公示,杜绝继续侵害住户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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