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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桃源村违规加梯,老楼变危楼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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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6 23: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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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3月26日77栋二单元申请加梯的业主于单元门口举办加梯开工仪式,我们77栋其他单元的业主才得知二单元申请了加装电梯。
4月18日二单元申请加梯业主安排卸货。
4月21日二单元申请加梯的业主安排开工准备改电路,经一、三、四单元反对加梯业主的维权争取了本周暂停开工,社区说给我们反加梯业主时间了解情况。
但我们从3月26日开始联系物业、社区、街道了解加梯情况,也通过线上线下递交投诉、反对意见,并通过线上调取加梯公开文件,至今4月26日已经一个月仍未收到街道回复,作为一直被蒙在鼓里的反加梯业主们在与社区、街道、住建局加梯办沟通后发现有几处严重违规的问题:
1.按77栋四个单元关系紧密的情况应以楼栋为申请单位。
我方提出四个单元是一个整体建筑不该以单元申请。区住建局、街道城管科表示对此实际情况知情。但以深圳都是以单元申请加梯为由推托,并表示不知道政策上有以单元、以楼栋、以整个小区为单位申请加梯的政策指引。
2.住建局加梯办以桃源村属B级建筑不强制要求安全监测的说法属混淆概念。
我方提出申请加梯的77栋二单元楼下架空层已出现钢筋裸露的情况。住建局表示桃源村属B级建筑不强制要求安全监测。但我方提出加梯是加建、扩建工程,监管单位混淆概念,对方不予回应。
3.二单元申请加梯的业主代表对于加梯后可能带来的开裂、沉降建筑风险表示不愿承担风险责任,住建局强调谁申请谁受益谁担责,但实际上没有一方愿意承担加梯后的风险,都在为了自己的私利、为了政绩牺牲另外三个单元业主的合法产权。

桃源村二期楼龄已经超过25年,是深圳早年最大的微利房小区,当年深圳建筑泥沙不够用使用了海沙建房,房屋质量本就不好,不少二期架空层的立柱已经出现开裂、钢筋裸露,不宜再增加老楼负重,损害业主的家园。

3.77栋二单元申请加梯的业主对于加梯后可能带来的开裂、沉降建筑风险表示不愿承担风险责任,住建局阐明谁申请谁受益谁担责,但实际上没有一方愿意承担加梯后的风险,都在为了自己的私利、为了政绩牺牲另外三个单元业主的合法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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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楼
发表于 2026-4-27 17:11 |只看该作者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授权发布:
  关于您反映桃源街道桃源村77栋二单元加装电梯相关问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对住宅物业共有部分进行增设电梯等二次开发、改造的,应当经本幢或者本单元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三分之二以上和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并符合规划、土地、建设、特种设备、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住宅物业共有部分增设电梯免于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手续。经核查,该单元共14户,12户同意加装电梯,满足法定比例要求。经查,该单元房屋结构隐患排查等级为B类,符合加装电梯房屋安全要求。4月21日下午,桃源街道办组织我局参加该单元加装电梯协调会,会上我局已向77栋其他单元反对加装电梯业主就加装电梯安全质量及安全责任主体等问题作出解答。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755-8816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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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7 09:26 |只看该作者
建议联系媒体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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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7 11:5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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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7 11:53 |只看该作者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其成功实施的关键在于充分尊重民意、有效凝聚共识!这一过程需要多方协同、精细施策,通过民主协商与创新机制化解分歧,将居民的迫切愿望转化为现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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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6-4-27 14:09 |只看该作者
老住宅楼加电梯一般加在单元门外面,单独做一个电梯立井,不会影响楼体载荷,桃园村加梯建在楼体内部吗?那样才可能影响楼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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