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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湖永淳路—和平路、新业路—龙华大道四处路段长期被大石头、铲车违规封堵,超期未开通,且封堵权被悦见物业掌控,非机动车道已建成却无法使用,影响市民通行安全与便利的投诉,请求贵单位立即核查、限期整改、书面答复。 事实与理由 本人系龙华街道清湖片区居民,现就辖区核心路段长期违规封堵、施工逾期、物业违规掌控封堵权、漠视市民安全的问题,正式向贵单位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一、违规封堵现状突出,安全隐患与管理乱象并存 1. 封堵范围与方式:清湖永淳路往和平路方向、新业路往龙华大道方向,四处路口均被大型石块完全封堵,部分路段甚至动用铲车横挡主干道,彻底阻断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正常通行。值得注意的是,该封堵行为并非施工单位管控,而是由物业掌控,道路封堵权被物业私自占有,此举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2. 安全防护缺失:封堵用的大石头未设置任何反光标识、警示标志、夜间照明或防护设施。夜间光线昏暗时,居民(尤其老人、小孩)出行频繁发生被石头刮蹭、绊倒、磕碰等事故,已构成通行隐患。 3. 道路设施与封堵矛盾凸显:目前,上述路段的交通标线、标识、路灯等设施均已施工完毕、状态完好,更值得一提的是,非机动车道也已全部建成,完全具备正常通行条件,但仍被物业人为封堵,导致已建成的道路设施无法发挥作用,资源严重浪费,也给居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同时,物业还在新业路违规设置停车岗收费,进一步加剧了路段管理的混乱。 二、多次投诉无果,承诺与公示工期均逾期未兑现 1. 前期投诉反馈:本人及周边居民此前已多次向龙华街道工务中心投诉该路段封堵问题,工务中心明确答复,承诺于2025年底前开通上述路段。 2. 严重逾期情况:截至2026年4月15日,距工务中心承诺的开通时间已逾期超4个月,距现场公示牌标注的2026年3月10日完工日期也已逾期1个多月,路段仍处于全封闭状态,开通事宜毫无进展。 3. 对民生的严重影响:四处封堵路段为清湖片区连接和平路、龙华大道的核心通勤要道。封闭以来,居民被迫绕行远路、逆行机动车道或穿越绿化带,出行极不方便、人车混行险象环生;尤其非机动车道已建成却无法使用,非机动车骑行者只能挤占人行道或机动车道,进一步增加了通行风险,严重侵害市民正常路权。 三、投诉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百零四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擅自挖掘、占用道路影响通行的,应立即整改、恢复交通。悦见物业私自掌控道路封堵权、违规封堵已建成道路,属违法行为。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施工期满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恢复道路通行;超期未开通属违规占道,应依法查处。 - 政府政务诚信:行政机关作出的开通承诺与公示工期具有公信力,逾期未办属行政不作为。 投诉请求 基于以上事实与法规,为保障市民生命安全与正常通行权益,现提出以下明确诉求: 1. 立即整改安全隐患:3个工作日内移除所有封堵大石头、铲车等障碍物;补全反光标识、警示灯、安全护栏等安全设施,消除夜间刮蹭、绊倒风险。收回物业对道路的封堵控制权,杜绝物业违规占道行为。 2. 书面说明与问责:就承诺2025年底开通却严重逾期、公示3月10日完工未兑现的原因,以及悦见物业为何能掌控道路封堵权、违规设置停车岗的问题,向投诉人及周边居民作出书面解释;对相关责任单位与人员进行调查,查处物业违规行为。 3. 书面答复与反馈:请贵单位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整改措施、开通时间表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正式答复。 请贵单位高度重视民生诉求,依法履职、迅速处置,切实解决市民“出行难、出行险”问题,维护辖区安全秩序。 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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