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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光明唐家村附近居民。中海观园小区土地原为凤凰市场,卖地时按规划应建1000平菜市场和1200平熟食中心作为法定配套。但中海地产擅自违约,把场地违规出租改成了健身房、药房、武术馆等。我们从25年12月投诉至今,不仅没停工反而变本加厉。这到底归谁管?为什么迟迟不解决?
1.中海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土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资局和城管局作为监管方应强制查处。
2.法定配套搞违规商业出租,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局理应责令改正并解除合同。
3.商家在“菜市场”地址办营业执照,涉嫌骗取登记,违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监局三个月不核查属程序违法,应撤销违规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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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4月8日
您好,关于您反映中海观园小区原规划为菜市场和熟食中心的法定配套用房被擅自改变用途、违规出租给健身房等商户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并高度重视。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不得出租,违反该规定的由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经我局初步核查,两处物业的出租人为深圳市海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其正积极与两家租赁主体进行沟通,要求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及时整改违规分租行为,否则将追究其合同违约责任,目前双方正在协商处理。我局将持续关注双方合同纠纷处置进展,并依法对深圳市海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我局已就投诉反映的情况主动与规划、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推动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