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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物业疑似非法进驻,恶意规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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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4 11: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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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投诉
被投诉人:深圳市开*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物业”)
一、投诉事项
开*物业未经法定程序非法进驻中银花园,服务期间长期违反相关物业管理法规,恶意规避业主共有资金监管、擅自侵占资金,经多方督促仍拒不整改,恳请贵局依法查处,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二、投诉事实与理由
1. 非法进驻,主体违法。2009年小区与深圳市开*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签订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2020年,在未召开业主大会、未履行法定选聘程序的情况下,开*物业(注册资金50万元)擅自进驻,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主体资格自始违法。
2. 违法处置共有资金,主观恶意明显。2021年小区成立第四届业委会,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管理规约》,明确业主共有资金范围及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共有资金。2022年开*物业开立兴业银行共管账户(账号:337080100100900303),却未用于存放业主共有资金,还擅自注销账户,年度预决算从未经业主大会表决,以非监管账户体外支配共有资金,经业主多次投诉督促仍拒不整改。
3. 拒不执行监管要求,持续侵权。2026年1月9日,应区住建局要求,开*物业在招商银行开立共管账户(账号:755974890010002),但始终拒绝将物业费、停车费等转入该账户。2026年经多次社区、街道办、区住建局多方协调无果。3月9日协调会上,物业当众宣布拒不执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业主共有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违法情节恶劣。
三、投诉诉求
恳请支持我方全部诉求:
1. 责令开*物业立即退出,依法办理交接;
2. 委托第三方审计其进驻以来共有资金收支,结果公示,费用由其承担;
3. 责令其全额退回侵占的共有资金及孳息;
4. 组织国企、央企资质物业应急招标,保障小区服务;
5. 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6. 将涉嫌侵占线索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7. 冻结其相关银行账户,防止资产转移;
8. 提请吊销其营业执照,禁止从事物业服务。
本人将积极配合调查,恳请依法履职,及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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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楼
发表于 2026-3-25 10:3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中银花园物业企业进驻问题。经核实,中银花园物业服务企业属于企业内部名称变更,已在市监部门依法备案。关于您要求物业企业主动退出的诉求。根据《深圳经理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物管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当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决议。
  2、关于侵占共有资金的问题。经了解。物业服务企业使用共有资金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条款执行,属于合同约定事项。关于您要求委托第三方审计和退回侵占资金的诉求。根据《物管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提议业主大会组织审计,并根据审计报告依法主张业主的合法权益。
  3、关于共有资金管理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已依法在深圳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公示小区日常收支情况,业主可自行查阅公示信息。小区共有资金的管理,需经业主大会决议执行。物业服务企业表示尊重业主大会的合法决议,并配合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做好共有资金的管理工作。
  我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物业服务意识,依法依规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定期公示小区收支信息,积极做好业主解释沟通。下一步,我局将联合街道办持续跟进,积极指导属地部门推动中银花园业主委员会成立,通过业主自治,规范小区公共管理制度,努力提升业主生活品质和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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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4 11:5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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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4 16:49 |只看该作者

物业疑似非法进驻,恶意规避监管

你好!我要投诉被投诉人:深圳市开*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物业”)
一、投诉事项
开*物业未经法定程序非法进驻中银花园,服务期间长期违反相关物业管理法规,恶意规避业主共有资金监管、擅自侵占资金,经多方督促仍拒不整改,恳请贵局依法查处,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二、投诉事实与理由
1. 非法进驻,主体违法。2009年小区与深圳市开*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签订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2020年,在未召开业主大会、未履行法定选聘程序的情况下,开*物业(注册资金50万元)擅自进驻,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主体资格自始违法。
2. 违法处置共有资金,主观恶意明显。2021年小区成立第四届业委会,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管理规约》,明确业主共有资金范围及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共有资金。2022年开*物业开立兴业银行共管账户(账号:337080100100900303),却未用于存放业主共有资金,还擅自注销账户,年度预决算从未经业主大会表决,以非监管账户体外支配共有资金,经业主多次投诉督促仍拒不整改。
3. 拒不执行监管要求,持续侵权。2026年1月9日,应区住建局要求,开*物业在招商银行开立共管账户(账号:755974890010002),但始终拒绝将物业费、停车费等转入该账户。2026年经多次社区、街道办、区住建局多方协调无果。3月9日协调会上,物业当众宣布拒不执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业主共有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违法情节恶劣。
三、投诉诉求
恳请支持我方全部诉求:
1. 责令开*物业立即退出,依法办理交接;
2. 委托第三方审计其进驻以来共有资金收支,结果公示,费用由其承担;
3. 责令其全额退回侵占的共有资金及孳息;
4. 组织国企、央企资质物业应急招标,保障小区服务;
5. 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6. 将涉嫌侵占线索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7. 冻结其相关银行账户,防止资产转移;
8. 提请吊销其营业执照,禁止从事物业服务。
本人将积极配合调查,恳请依法履职,及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
恳请您督促住建局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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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4 20:26 |只看该作者
可以找社区找街道办解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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