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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光明区润曦府小区居民
投诉事项: 小区毗邻的“安*诺”企业工厂(具体名称有待贵局核查确认)存在持续性工业噪声污染,夜间实测值超过55分贝,严重违反国家及深圳市噪声防治法规,且居民多次投诉后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环保部门未采取有效的行政处罚与整改督促措施。
一、 核心投诉事实与法律依据
1. 违法事实确凿,噪音持续超标
· 污染源:位于润曦府小区旁的“安*诺”企业工厂(疑为“安*诺”系列电子制造企业,该企业在厦门等地亦曾有噪声投诉记录)。
· 污染行为:该工厂生产设备(如风机、电机、冲床等)24小时运行,产生持续性低频轰鸣与振动。
· 超标证据:本人及邻居多次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使用经校准的分贝仪于家中卧室(属噪声敏感建筑物A类房间)窗前实测,等效声级持续超过55分贝(A)。
· 危害后果:已严重干扰本小区数百户居民(尤其是老人、儿童及居家办公者)的夜间休息、睡眠与健康,长期承受失眠、烦躁、注意力不集中等困扰。
2. 行为明确违反多项噪声防治法规
该工厂的噪声排放行为,直接违反了以下法规标准:
(1)《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 第十九条:向周围环境排放工业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第四条:受环境噪声影响的个人有权要求责任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造成污染的单位应当及时消除噪声污染并依法承担责任。
(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根据润曦府小区及周边区域的居住功能属性,该区域至少应执行1类或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即便按夜间标准最宽松的3类功能区(工业生产区域)限值,其厂界噪声夜间也不得超过55分贝。
· 关键点:当前实测的夜间室内噪声值已超过55分贝,这远超1类区夜间45分贝、2类区夜间50分贝的法定限值。即便该工厂位于3类区,其噪声传播至居民区也需确保敏感建筑物处的达标,条例明确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保护要求。
二、 投诉历程与行政部门履职情况追问
自2025年下半年发现该问题以来,本人及小区居民代表已多次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进行实名投诉。环保部门虽曾有工作人员进行过电话回复或简单询问,但至今:
1. 未见到公开、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2. 未责令该工厂采取彻底、有效的隔音降噪工程措施(如加建隔音墙、更换低噪设备、调整夜间工序等)。
3. 未向投诉人出示该工厂厂界及敏感点的权威噪声监测报告。
4. 工厂噪声问题毫无改善,持续侵权。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于此类持续性的工业噪声超标排放,生态环境部门负有依法立案查处、督促整改的法定职责。我们质疑,对于如此明确、持续的违法行为,为何迟迟未采取具有威慑力的执法行动?
三、 核心诉求与建议
我们坚决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立即采取以下行动:
1. 立即执法监测:在接到本投诉后 3个工作日 内,组织执法人员于夜间(22:00后) 赴润曦府小区居民室内及该工厂厂界进行同步、权威的噪声监测,并依法出具监测报告。
2. 严格依法查处:若监测结果确认超标,应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立即对该工厂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应将查处情况书面反馈投诉人。
3. 公开整改方案:督促该工厂制定详尽的噪声治理方案(包括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及完成时限),并向受影响居民公示,接受监督。
4. 建立沟通与反馈机制:在本事件处理期间,指定专人向居民代表通报进展,保障市民知情权与监督权。
我们已保留所有历史投诉记录、自行监测的视频音频证据。若此次投诉仍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我们将依法保留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行政不作为、以及通过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权的权利。
我们相信贵局能够秉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捍卫法律尊严,还润曦府小区居民一个宁静的夜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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