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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自家楼下的露天停车场对业主车每天收取60元停车费,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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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1 15: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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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己的车开回家,物业每天收60元停车费,多次与物业协商未果,有家难回!
我家住在罗湖区东晓街道海鹰大厦,海鹰大厦只有露天停车场,原约有80个停车位,于2025年底物业引入物流仓点后停车位降到约60-70个位。我家是自购房自住,购车后于2021年我就去物业备案,并提出要办月卡,物业说已满排队,我排队1年多也没排上,当时物业经理答应我按每天10元收费,因是业主每天只收10元,不论我的车每天出入频率多少次。于2025年物业换人了,2025年08月突然涨价,未经业主同意并未公示问咨,就重新挂牌停车收费标准。现我的车经常停放公司地下车库,显少开回家,每天也就开车回家停放2-3天而已,故我已经不需要办月卡,物业称可以来办月卡,不然就按临时停放车60元一天收费。我每个月交物业费,物业费里我对公共面积是承担的,我这业主车怎么就成临时停放车了?多次协商未果。物业对业主车每天停车费收取60元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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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3 17:50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反映的海鹰大厦停车场费用事宜已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及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深发改〔2017〕1518号)等文件规定,我市除机场、码头、车站、口岸、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院、公办学校配套停车设施(场)以及路边临时停车、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场)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之外,其他停车场包括写字楼、商业大厦、工业区、物流园区、住宅小区等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局执法人员来到海鹰大厦现场检查,经查,该停车场已明码标价,将收费指示牌公示在停车场出入口,未见市场监管领域内的价格违法行为。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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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7 14:1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经核,海鹰大厦现有住户400余户(不包括厂房及商铺),但报批停车位仅73个,小区停车位紧张,为缓解小区停车压力,物业已于2025年8月公示临时停车费用相关情况,并通过;如确为小区业主的可以办理月卡,每月110元。
  街道已就您反映停车收费问题多次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协调,经协调沟通物业服务企业同意为您办理按月计费的停车月卡,按日计费的停车月卡无法办理。如有疑问,可联系东晓社区工作站(0755-2225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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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1 15:58 |只看该作者
"2025年08月突然涨价,未经业主同意并未公示问咨" ?
没有经过小区全体业主同意 物业公司擅自增加停车费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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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1 16:29 |只看该作者
如果确实能证明原来80个车位,现在只有60个车位的话,起诉交通局。要求补足车位数量到原来的8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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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点车位,怎么够用,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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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3 16:16 |只看该作者
这叫引狼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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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5 01:09 |只看该作者
车位数量的问题找交通局,先申请车位图和车位数量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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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5 01:28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反映的海鹰大厦停车场费用事宜已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及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深发改〔2017〕1518号)等文件规定,我市除机场、码头、车站、口岸、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院、公办学校配套停车设施(场)以及路边临时停车、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场)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之外,其他停车场包括写字楼、商业大厦、工业区、物流园区、住宅小区等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局执法人员来到海鹰大厦现场检查,经查,该停车场已明码标价,将收费指示牌公示在停车场出入口,未见市场监管领域内的价格违法行为。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价格的问题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管。
如果楼主说的属实,是业主,并且是露天停车场,那么默认停车场的产权就是业主共有的。
停车场的产权就有一份是楼主的,这个涨价要通过业主大会决定,也就是大多数业主都同意涨价才能涨价,因为停车场就是业主共有的。

请问市场监督管理局,既然停车场是业主的,那么涨价就是业主说了算,请问为什么物业有权决定对停车费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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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6 10:3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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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的问题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管。
如果楼主说的属实,是业主,并且是露天停车场,那么默认停车场的产权就是业主共有的。
停车场的产权就有一份是楼主的,这个涨价要通过业主大会决定,也就是大多数业主都同意涨价才能涨价,因为停车场就是业主共有的。

请问市场监督管理局,既然停车场是业主的,那么涨价就是业主说了算,请问为什么物业有权决定对停车费涨价?



停车价格不能“说涨就涨”,价停车收益不能“去向不明”(成为糊涂账),但居民民生活成本却在“不断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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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6 16:2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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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的问题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管。
如果楼主说的属实,是业主,并且是露天停车场,那么默认停车场的产权就是业主共有的。
停车场的产权就有一份是楼主的,这个涨价要通过业主大会决定,也就是大多数业主都同意涨价才能涨价,因为停车场就是业主共有的。

请问市场监督管理局,既然停车场是业主的,那么涨价就是业主说了算,请问为什么物业有权决定对停车费涨价?



停车价格不能“说涨就涨”,价停车收益不能“去向不明”(成为糊涂账),但居民民生活成本却在“不断抬高”

如果硬钢交通局和市监走不通,还有一条路就是申请信息公开,公开公共收益的去向。

一般情况是扣除30%的管理成本归物业,其他的70%归业主共同所有,
比如直接分了,或者用来抵扣物业费,更合适的作法,我认为应该补充到公共维修基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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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7 09:2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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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的问题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管。
如果楼主说的属实,是业主,并且是露天停车场,那么默认停车场的产权就是业主共有的。
停车场的产权就有一份是楼主的,这个涨价要通过业主大会决定,也就是大多数业主都同意涨价才能涨价,因为停车场就是业主共有的。

请问市场监督管理局,既然停车场是业主的,那么涨价就是业主说了算,请问为什么物业有权决定对停车费涨价?



停车价格不能“说涨就涨”,价停车收益不能“去向不明”(成为糊涂账),但居民民生活成本却在“不断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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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硬钢交通局和市监走不通,还有一条路就是申请信息公开,公开公共收益的去向。

一般情况是扣除30%的管理成本归物业,其他的70%归业主共同所有,
比如直接分了,或者用来抵扣物业费,更合适的作法,我认为应该补充到公共维修基金中。

是的,这需要多部门协同联动、系统施策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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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7 14:13 |只看该作者
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了,都可以办月卡了,还不赶快办。我一年出去自驾半年,还不照样办月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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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 11:5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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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的问题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管。
如果楼主说的属实,是业主,并且是露天停车场,那么默认停车场的产权就是业主共有的。
停车场的产权就有一份是楼主的,这个涨价要通过业主大会决定,也就是大多数业主都同意涨价才能涨价,因为停车场就是业主共有的。

请问市场监督管理局,既然停车场是业主的,那么涨价就是业主说了算,请问为什么物业有权决定对停车费涨价?



停车价格不能“说涨就涨”,价停车收益不能“去向不明”(成为糊涂账),但居民民生活成本却在“不断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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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硬钢交通局和市监走不通,还有一条路就是申请信息公开,公开公共收益的去向。

一般情况是扣除30%的管理成本归物业,其他的70%归业主共同所有,
比如直接分了,或者用来抵扣物业费,更合适的作法,我认为应该补充到公共维修基金中。

是的,这需要多部门协同联动、系统施策与治理!

深圳最大的问题是单个部门没有啥问题,只要是2个以上部门的都在相互扯皮。

本来以前停车场和车都归交警管。
后来车归交警管,停车场内交警没有执法权
停车场归交通局管,只形式审查,就给发收费牌,停在停车场的车又没有执法权。
停车收费的价格又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认为有收费的牌子就合法。

所以现在是一件事分成3个部门来管,谁都不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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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 10:0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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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的问题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管。
如果楼主说的属实,是业主,并且是露天停车场,那么默认停车场的产权就是业主共有的。
停车场的产权就有一份是楼主的,这个涨价要通过业主大会决定,也就是大多数业主都同意涨价才能涨价,因为停车场就是业主共有的。

请问市场监督管理局,既然停车场是业主的,那么涨价就是业主说了算,请问为什么物业有权决定对停车费涨价?



停车价格不能“说涨就涨”,价停车收益不能“去向不明”(成为糊涂账),但居民民生活成本却在“不断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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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硬钢交通局和市监走不通,还有一条路就是申请信息公开,公开公共收益的去向。

一般情况是扣除30%的管理成本归物业,其他的70%归业主共同所有,
比如直接分了,或者用来抵扣物业费,更合适的作法,我认为应该补充到公共维修基金中。

是的,这需要多部门协同联动、系统施策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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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大的问题是单个部门没有啥问题,只要是2个以上部门的都在相互扯皮。

本来以前停车场和车都归交警管。
后来车归交警管,停车场内交警没有执法权
停车场归交通局管,只形式审查,就给发收费牌,停在停车场的车又没有执法权。
停车收费的价格又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认为有收费的牌子就合法。

所以现在是一件事分成3个部门来管,谁都不真管。

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解决基层部门相互扯皮的关键。解决基层部门相互扯皮的关键,在于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正确政绩观内化为各部门的共同价值,并外化为深入调研、协同实干、群众评判、务实长效的工作体系。当所有部门都真正将人民利益置于首位,以群众满意为共同追求时,权责界限将在服务人民的过程中得到更清晰的界定,协作动力将大大增强,推诿扯皮的空间也将被最大程度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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