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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南山区南油文化广场底层南边前方的人行道(已在照片中用红线标出)
制造问题的主体名称:某小贩
受影响的主体名称:距离该小贩约100米范围内的所有市民
问题类型:噪音扰民
问题的持续时间:估计超过30天
问题的严重程度:中
解决问题的紧急程度:高
问题描述:
位于南油文化广场底层南边前方的人行道(靠近斑马线处),由于位置优越,人流量大,历来是各种小贩的“风水宝地”,是占道经营和阻碍交通的重灾区。 最近一个月以来,几乎每天都会有一小贩在此地卖水果,并用大喇叭循环播放广告,每天播好几个小时,一百米之外都能听见,疯狂扰民,扰民最严重的时段为约18:00至21:30,受影响最大的是附近兰园大厦的居民。以2026.1.17为例,此小贩在16:30之前就抵达此地,开始扰民。以2026.1.18为例,此小贩在此地持续扰民至约22:25。偶尔会有粤海街道的执法人员过来巡逻,但几乎无用,执法人员离开后不久,那些小贩又重新在此地聚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请有关执法部门尽快派人依法制止此违法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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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针对近期网络反映的南油文化广场周边存在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使用扩音器叫卖噪音扰民等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力量进行现场核查与处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强化常态管控,落实巡查责任。南油文化广场及周边区域人流量大,是市容秩序管理的重点区域。我街道已将该区域纳入重点巡查整治范围,通过定人、定岗、定责的管理模式,部署执法力量开展全时段常态化巡查与劝导工作,持续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二、迅速核查处置,严查偶发违规。经现场详细核查,网帖反映的扩音器叫卖扰民问题,系由个别流动性强、出现时间不固定的摊贩引发。针对此类偶发性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已对涉事摊贩进行了警示教育并依法劝离。
三、聚焦噪音防治,提升执法效能。围绕群众反映的高音叫卖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增加巡查密度,尤其在早晚高峰时段增设巡查力量,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使用扩音器等音响设备的行为,依法依规暂扣相关设备并严肃处理,全力保障居民生活环境安宁。
感谢广大市民和网友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我街道将持续关注民生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大家共同努力,营造更加整洁、有序、和谐的辖区环境。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