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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相关部门负责人:
您好!
2025年12月1日上午10:59,我在龙岗区梧桐小学附近的普安路路段,看到一辆洒水车正在作业(司机下车打卡拍照为证),车片粤B93182D。而11月30日夜间至12月1日凌晨该龙岗区域附近刚下过雨,当时路面仍处于潮湿状态,洒水车却依然进行洒水及空中喷雾操作。
据日常观察,此类“雨后洒水”现象并非个例——多次见到降雨后路面未干时,洒水车仍按固定频次作业,这不仅造成水资源的不必要浪费,也增加了公共资金的无效支出。
目前深圳道路洒水业务疑似采取外包模式,在此提出两点诉求:
1. 建议优化洒水作业标准:结合天气(如降雨情况)、实时空气质量等实际条件动态调整作业安排,避免“固定频次、不顾实际”的盲目作业;
2. 规范外包服务合同:明确作业触发条件(如长时间无降雨、路面扬尘严重时再作业),强化对服务方的作业合理性监管。
恳请贵部门严查近期洒水作业记录,结合气象数据修订作业规范,杜绝公共资源的浪费,感谢您的关注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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