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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深圳市福田区荔园外国语教育集团
详细地址:福田区香梅路与红荔西路交界处(位于市政大厦西边约30米处)
此集团旗下的学校自从几年前开办以来就持续通过公共大喇叭播放各类声响,严重扰民,让人忍无可忍。
- 首先,在每天上午和下午共两次的眼保健操期间,其通过大喇叭播放眼保健操音乐,音量巨大,方圆几百米之内都能听见。难道周围所有人都需要跟他们一起做眼保健操吗?
- 其次,他们经常在操场上搞各类集体活动(操练,体育活动,宣传活动,运动会,开学仪式,等等),期间也是通过公共大喇叭播放老师或学生的发言和音乐等,音量巨大,方圆几百米之内都能听见,让周围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苦不堪言。例如,今天下午约14至15点他们在操场上操练,老师不停发指令,学生不停喊口号,严重扰民。
- 还有,最近一段时间,他们的学生经常在操场上操练,感觉他们操练的时间比上课的时间还多,一边操练一边齐声大喊口号(一二三,一二三四,等等),那音量也是严重超标,方圆两百米之内都能听见。
- 市政大厦距离该校仅30米,在此办公的人员长期深受其害,早已忍无可忍。
该校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四条,应当按第八十条进行查处。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产生噪声、严重干扰周围环境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罚款;
前款所称严重干扰周围环境、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是指经邻近两户以上居民证实或者有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干扰周围环境和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请相关执法部门尽快依法对该校的违法行为进行核实和查处,先社会公布结果,并防止其反弹。感谢。
- 在执法前,请环保部门先对该校的各类广播声的音量进行秘密检测,确定其分贝数,并向社会公布结果。此外,建议在该校附近安装固定的噪音检测仪,定期发布检测结果,实行常态化管理。
- 关于如何整改,各地早有现成的经验,例如使用定向喇叭,真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该校未采取降低音量的措施。关于眼保健操音乐,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安装在每个教室的音箱来播放,无需通过公共大喇叭来播放。
- 希望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市内其他办学机构展开宣传、排查和处理。
也请其他市民主动积极发声,参与举报各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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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展开核查工作。经核,荔园外国语小学因教育教学安排需使用校园广播,产生的声音对周边的住宅楼有一定的影响。根据以上情况,我局已督促学校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一是在非教学时段确保音响广播处于关闭状态;二是在教学时段,学校将音响的音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确保在距离学校一定距离外的地方不超过规定的分贝数;三是降低体育运动时播放音乐和老师训导时的音量,调低到学生听到即可,尽最大可能减少对周边小区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
如您还有其他需求,请致电我局基础教育科0755-23803513-4025进行沟通,我局将竭诚为您解答,感谢您对福田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