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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光明东周社区金地峰境瑞府一期遭受开发商破坏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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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5 18: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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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府一期通过业主齐心,换掉了前期物业金地。在10.31新物业入驻后至今,采取不正当手段进入停车场断了充电桩的电。在停车场出入口扬言要把地下车库变成公共停车场。三番两次过来搞事。业主们投诉,无人处理!很影响业主们的生活。今天又冲到车库入口要进去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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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在深圳论坛上反映的情况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针对该小区充电桩,开发商、金地物业(旧物业)、深圳市灰山石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充电桩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明确充电桩产权方为开发商。现因金地物业已撤场,不再承担充电设备日常管理工作,且新旧物业交接事项未涵盖地下停车场充电桩相关事宜,开发商单方面采取了停运充电桩的行为。金地物业撤场前后,我街道会同社区多次组织开发商和小区业委会协商沟通,业委会坚持以“统一物业、统一账户”为原则,未同意新进驻的莲花物业与开发商洽谈停车场委托管理事宜,且业委会与开发商之间未开展有效沟通,导致停车场管理移交陷入僵局。为解决充电桩停运影响业主充电需求的问题,计划11月10日上午再次组织涉事各方(包括开发商、小区业委会、新进驻的莲花物业、深圳市灰山石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等)召开专项沟通会议,推动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尽快恢复充电桩正常运营,保障业主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感谢您对光明街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7日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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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6 10:40 |只看该作者
这么嚣张!?开发商有办理地下车库产权证明文件吗?是谁给的权力把地下车库变成公共停车场



北京三中院终审判决(2025 京03民终15346号):开发商名下地下产权车位收费权,业委会更换新物业后需转给新物业   小区换新物业后,开发商名下的地下车位该由谁收费?还是由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收取?北京三中院的一则终审判决,给所有业主和业委会吃下了定心丸:开发商名下的地下产权车位,更换新物业后收费权也得同步移交前期物业无权继续收费,前期物业必须退还预收款项!本案例意义:可以破解一个小区被物业“双重管理”乱象现实中,很多小区都面临类似问题:前期物业一般都是开发商“关联企业”,即便业主大会换了新物业,前期物业仍以“车位产权归开发商”为由,拒不移交车位管理权,导致小区出现“两个物业收费、管理混乱”的情况。(业委会经验谈 2025-11-02)https://mp.weixin.qq.com/s/2O_HxOyL80fS26_LKjcz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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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0 08:47 |只看该作者
政府都管不了更何况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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