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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通卡客服中心深圳龙岗营业厅设于水晶之城商业C段小区内部,其经营活动严重侵害业主权益,问题如下:
1. 违规占用公共资源:该营业厅利用小区公共停车场进行商业经营,吸引大量外来业务车辆,导致业主停车位严重不足。
2. 造成拥堵与安全隐患:办理业务车辆每日在停车场排长队,造成拥堵,并已引发多次剐蹭事故,安全隐患大。
3. 公共设施严重损坏:自该营业厅几年前搬来后,大量外来车辆长期碾压,导致停车场地面破损严重,公共财产遭受损失。
4. 噪音扰民:车辆不分时段随意鸣笛,噪音污染严重。
5.监控缺失:停车场存在视频监控缺失,作为营业性质停车场,业主车辆被剐蹭存在找不到视频监控,有监控的视频质量比较差模糊。
核心问题(违法点):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利用小区共有部分(公共停车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经业主共同决定。该营业厅的设立从未经过业主合法表决,程序违法。
业主诉求:
1. 责令该营业厅立即停止违法经营,从小区公共停车场撤出。
2. 责令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职责,恢复停车场原有用途,完善监控设备,并修复破损的地面。
3. 解决已发生的车辆剐蹭等纠纷。
请主管部门介入处理,维护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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