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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开始正式施行,民间称为新婚姻法,其中,对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等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突破性规定:强调在离婚房产分割中,以出资来源作为分割财产基础的前提,同时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等因素,公平公正处理。
1、无论婚前婚后,买房子只要没出钱,即使房本加上名字,离婚的时候,也不能分房,房子归出资方所有,买房协议写得再清楚也没用。
2、无论婚前婚后,婚姻双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归各自子女所有,另一方加上名字也无效,属于个人财产,配偶没份。双方父母都出钱买房,则价高者得,另一方只能拿到象征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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