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龙岗区布吉街道京南路附近居民,之前多次投诉大排档深夜占道经营、扰民的问题,第一次布吉街道执法队回复说已经责令改正,但是没有效果;二次投诉之后,说已经治理,现在又卷土重来,散发出阵阵油烟味令人作呕,特别想吐,周围的居民根本无法生活,每一天都像活在垃圾堆里。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违反《条例》规定外摆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违法摆卖、经营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为什么不能处罚?为什么不没收工具?现在大排档不仅占道经营,还加装了雨棚,更加明目张胆地占地为王

这就是布吉街道的执法水平?这样明目张胆的行为放任不管?

加装雨棚,真搞笑,这是占地为王?消防车道都停满了,盲道也占了?

之前的回复都是笑话?你们真的处罚了吗?


这条街臭得根本没法呼吸!晚上吵得不可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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