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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光明区东周社区木墩村地摊临时疏导点设立收费标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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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24-6-5 21:34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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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深圳市领导!

有以下疑问需要请领导给出回应

一、目前深圳地摊经济开放政策以来,是否每一个地摊疏导点都是需要缴纳押金以及月租才能实施地摊经济工作?

二、根据东周社区木墩村库马克大厦门前的摊贩反馈每月缴纳500元租金费用,为何没有开发票只给手写收据?

三、所在区域的摊贩办理了健康证提供了产品进货渠道。为什么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多次来抽查炒粉炒饭的产品?

四、所在的地摊疏导点收费,村口不收费

周边没有设立疏导点为什么光明区东周社区的城管执法部门没有进行监督管理。

五、这个场地是否合法实行收费?每次城管执法部门走过场算是管理了吗?

六、收费的标准以什么方式恒定?

上述情况烦请告知一下具体情况。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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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3楼
发表于 2024-6-11 18:04 |只看该作者
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在深圳论坛上反映的情况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占道经营问题,目前东周社区仅在库马克大厦门前设立了临时疏导点,其他流动摊贩点均属于违规占道经营,城管部门每日常态化开展巡查劝离工作,侧重区域随时间推移动态调整,优先秉承“柔性执法”原则对其进行劝导,对屡教不改和违法公共秩序者予以严厉执法。下一步,社区城管部门将提高整治乱摆卖力度。
  关于疏导点管理和收费问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我街道委托深圳市东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疏导点,营造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摊贩经营场所。疏导点从摊位的选定到最后撤场,全程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实施原则,召集所有摊主、物业公司及城管部门召开库马克临时疏导点座谈会,在多方见证下达成相关事项共识,确定了临时疏导点收费标准、摊位以定期抽签方式轮换、所有摊贩均要签署摊位管理公约等。同时,疏导点现场目前不具备开具发票的条件,由物业公司在现场开具租金费用收据,摊贩可携带收据前往物业公司的办公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木墩新村178号)更换所需的发票。
  关于收费标准问题,疏导点的收费分为管理押金和月租金两部分。管理押金旨在保障双方的权益,根据合同履行职责,合同期满且不再续约时,押金将全额退还。月租金则按月缴纳,收费标准是在物业管理公司与摊贩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考虑到物资供应、秩序维护、食品安全保障和清洁保洁等成本,经双方自愿协商后确定的。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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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6 14:3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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