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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请问是否有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这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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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5 11: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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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
我是一名民营企业企业负责人,近期有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相关人员上门拜访洽谈合作,其中包括“李*”(自称中心主任)、“杨*”(自称中心副主任,联系方式1862037**38),及中心相关员工等多人。“李*”介绍其团队所属该中心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深*总会”及其个人名下公司“智高点”共同出资成立,并提供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予以佐证;其所研发、控制、使用的系统可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科学评估,用于企业扩表、银行贷款增信、知识产权交易定价等。

在洽谈过程中,因无法在企查查上获取该中心有效信息,“李*”及“杨*”二人多次声称其所在机构为非盈利机构(NGO),故无法在企查查等平台获取信息。由于该公司收费明显高于同类公司,本着谨慎、诚信的原则,我在百度、企查查、中国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网等公开渠道对“李*”、“杨*”二人及“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进行相关查询,发现如下事实:

1.并未查询到“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该机构,仅存在“深圳市国标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股权穿透后无上级参股机构。


附1:CODS查询记录,并无“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这一组织
附图1.png
附图2:企查查股权穿透查询,并无“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深*总会”参股
附图2.png

附3:公众号使用名称为“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实际帐号主体为“深圳市国标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
附图3.jpg 附图3-2.jpg
附图4:

2.“李*”及“杨*”二人多次声称“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深*总会”为“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股东,附图3中公众号也宣传为该组织中心股东。
附图4:公众号宣传中心成员股东包括 腾讯、智高点、深商总会

附图9.jpg

3.公司提供的宣传手册中声称“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由腾讯、智高点、深商总会成立
附图4.png
4. “李*”多次以“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主任身份参与各类签约、培训活动,并通过非政府、非官方的账号在多家门户网站(网易、搜狐等)上发布新闻通稿,并利用展示该类稿件,多次明示或暗示自己的官方身份。

附图5:市知识产权局携手大数据中心展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挖掘系列培训|融资|中小企业|李*_网易订阅(163.com)(https://www.163.com/dy/article/FRAESTMH0531I6Y1.html
附图5-1.png

附图5-2.png
携手江西财经大学,大数据中心设立深圳知识产权资产研究院_凤凰网 (ifeng.com)(https://finance.ifeng.com/c/830UyIuCc8o

附图5-3.png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
作为民营企业,对于“李*”、“杨*”该二人多次提及的国企背书,我想咨询下,所谓的“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是否存在,若不存在,该二人多次冒用政府、国企名号在外走访,是否有“碰瓷”的嫌疑?是否有诈骗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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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5 15:27 |只看该作者
字好多,有没有总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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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5 17:05 |只看该作者

字好多,有没有总结君

有几个人来我这边推销业务,大概就是通过一些知识产权操作去避税,收费比同类型的会计师事务所高了好几倍,问就是强调自己的政府和国企背景,但接触过来谈吐完全不像是政府的人,甚至在他们的宣传过程中很多都是明显违反广告法的表述。因为交流过程中他们说自己是深圳市监局主管的,所以来这边问下,看看是不是假冒政府机构或者假冒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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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7 11:42 |只看该作者
相关部门还是没有答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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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7 11:43 |只看该作者
还是没相关部门的人出来答复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一节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实不存在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我这边考虑向公安部门报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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