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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服务上新 租房提取及房屋租赁可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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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20: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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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市住建局获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市租赁平台共同打造了“房屋租赁+公积金租房提取”一站式场景服务。

据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23年7月上线了租房委托提取业务。职工成功签订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协议约定,每月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并在约定时间内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023年11月起,深圳无房的缴存职工可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效期一年。职工可以通过“粤省事”和“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等自助渠道“零材料、零跑腿”办理该业务。已签订租房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月提取额将自动调整为职工本人的月应缴存额,无需重签协议。

为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房屋租赁服务“放管服”改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租赁平台共同打造了“房屋租赁+公积金租房提取”一站式场景服务,职工通过“i深圳”APP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时,可同步签订按月委托租房提取协议,实现租赁合同备案业务与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一次申请、同步联办,进一步提高租房提取服务效率,提升了服务水平。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计划在租房提取直付租金等方面开展创新试点项目,拓宽公积金应用场景,创新多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公积金作用、增加公积金制度吸引力。

来源:深圳商报 记者 李秀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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