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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爱国主义教育法生效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爱国主义教育法贯彻实施进行政策解读。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表示,要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 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各类学科、教材。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国家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了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王大泉指出,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深入挖掘各门学科中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有针对性地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法治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 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强化实践育人方面,王大泉表示,要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场馆育人精品项目、红色文化弘扬基地,指导学校精心设计校园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场馆里的思政课”“行走的思政课”等。各地各校应统筹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等场所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同时,采取各种举措推动各地各校结合地方实际和学校特色,创新活动手段,拓展活动内容,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和亲和力、感染力。 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家庭教育。王大泉指出,要发挥学校与家庭联系紧密的独特优势,指导各地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家校沟通机制,加强对家庭教育的专业支持,指导家长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引导家长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活动等。 爱国主义教育法作出专门规定,明确在每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举行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集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明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我们把握重大时间节点有力有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有利契机。”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副局长曾建立介绍,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明年的庆祝活动进行谋划设计。 来源:南方教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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