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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转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就业援助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已向社会征求意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http://hrss.sz.gov.cn/zmhd/mydc/)。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c@hrss.sz.gov.cn,并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反馈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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