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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相关部门对居民投诉的油烟严重扰民问题执法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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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0: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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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建新路8号1号楼sp-05的烧烤店,自十一月初开业以来营业时间从下午五点直至凌晨一、两点,由于烧烤排放的油烟过大,已经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我们附近居民多次拨打12345投诉,后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派人来现场查看,并确认了该店的违法行为,并让其加装净化装置,但是即使如此该店的油烟排放所造成的气味依然非常呛人,附近居民不敢开窗,无法正常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但是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电话中告知他们会积极处理,态度诚恳,事情却坚决不办。在这期间居民多次拨打12345反映,却得到龙岗街道办的答复居然是“该店在店内经营,没有超门店经营。”这种答非所问、敷衍的答复。
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居然执法不严。请相关部门正视该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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