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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简报] 《问政深圳》简报第122期:10篇有回应,这些环境、交通、城管及住房类问题暂未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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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10: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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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深圳》简报第122期
(1月30日-2月5日)
微信图片_20230220154521.png


  据统计,2023年1月30日-2月5日,网友在深圳论坛发布问政类帖文共42篇,得到相关单位正式回应的帖文数为10篇,回应率最高的单位是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一、已得到正式回应的帖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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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涉及单位: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单位回应: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新平大道大望学校公交站南边存在私设车位地锁现象”我办已收悉。对此,我办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投诉后,东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到现场对私自设置的地锁进行了拆除。下一步,我队会继续不定期开展联合行动,拆除私自设置的地锁。
  如您对答复情况存在疑问可直接拨打我办电话:22256018。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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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微信图片_202302201545213.png
(原帖截图)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罗湖大队
  单位回应:
  辖区中队将安排警力加强该路段巡逻管控,开展违停治理工作,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关于在口岸广场内划分的士接驳点及口岸大楼的设计问题,辖区中队已将该问题拟报大队转相关部门针对问题予以妥善回复处理。感谢您对罗湖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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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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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涉及单位: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单位回应:
  网友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有关信息,经查发现梅山苑二期属于市级公租房项目,该项目由市住房保障署负责分配及管理。我局已先行电话联系市住房保障署有关负责人员反馈了您所反映的问题,同时将正式函告住房保障署进行调查处理。在此期间,建议您首先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反映问题,并及时跟进物业管理单位核查情况,后续可致电市住房保障署咨询投诉热线(电话:0755-88631666)了解调查处理进展,如有需要也可致电我局住房保障咨询电话(0755-82918949)询问了解有关情况,我局将持续跟进并尽力用心协助做好有关服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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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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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涉及单位:坪山区教育局
  单位回应: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留言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条 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我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坪山区户籍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同时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整体充足,符合我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我区公民办学校。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区公办学位需提供如下材料:户籍材料、住房材料、社保材料、居住证材料。具体招生政策以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坪山教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更多招生入学政策,您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坪山教育”进行查看,具体事宜以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如有其他疑问请您拨打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0755-28472605、89353010。
  综上,坪山区暂无法开设“海陆丰河源福利小学”,感谢您的意见与建议。
  特此告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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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微信图片_202302201545219.png
(原帖截图)
  涉及单位: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
  单位回应: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现场巡查,核实此处为水务污水外冒,已协调区水务局修缮,相关部门已安排人员进行处理(附图)。下一步,东晓街道将持续跟进整改情况,感谢您对街道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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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微信图片_2023022015452111.png
(原帖截图)
  涉及单位: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单位回应: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经我办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一、针对投诉的租赁纠纷问题,我办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多次联系当事人及被投诉人开展调解工作。2月1日上午至2月2日下午,经与出租方多次沟通协调,出租方于2月2日下午最终同意由我办搭建平台进行调解。2月2日下午至2月3日16时,经与承租方多次联系,最终同意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至我办网格中心,并接受调解。
  二、2月3日18时,我办收到双方提交的租赁合同材料,并约定2月6日10时租赁双方到场调解。2月6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出租方将扣除相关费用后所剩余的租赁保证金8880元退还承租方,承租方确认已收款成功,调解结束。
  三、人民调解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开展本次租赁纠纷调解时,是在租赁双方共同参与并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的调解。针对网帖所述“街道在协调双方面前说三方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合同”“二房东的保护伞,要求自行复印,区别对待”等内容,我办作为搭建调解平台的第三方,一视同仁接待双方当事人,协助租赁双方复印身份证、合同、收据等材料,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的前提下组织调解。同时我办非司法部门,无法对合同有效性进行定性,该留言不属实。
  我办将持续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辖区稳定和谐。感谢您的留言和对我办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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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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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涉及单位: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单位回应: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经我办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一、根据《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指引(试行)》《福田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和空间布局实施方案(2022-2025)》《福田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空间布局规划(初步成果)》以及《福田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空间布局规划实施方案(初步成果)》的要求,可采用传统型、箱式回收点、以车代库式、流动式或智能型等回收模式。由于福田街道地处深圳市的中心城区,土地资源有限,只适用采取以车代库模式在远离住宅小区、人流车流量相对较小的的人行辅道上设置回收点,其它的回收模式在辖区暂时不适用。
  二、福田街道垃圾分类管理部门在福田路2号(深圳中心公园南门门口)左侧两百米左右的道路、福田河靠在福田南公交站旁边、滨河皇岗3号桥洞洞口旁的道路辅道上等几处地点安排有以车代库模式设置有废品回收点。这些点位的再生资源企业都已按照《福田街道再生资源五统一五公开》的要求在街道垃圾分类部门进行备案,并签定了《福田街道再生资源回收疏导点承诺书》。
  三、针对反映的几处以车代库废品回收点,我办进行了行政检查,确认相关地点存有影响交通通行、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散发臭味、回收单位不规范操作等情况。我办已于2023年2月3日下午约谈了所有的再生资源公司负责人,要求进行废品回收过程严格按照作业时间,遵守市、区城管部门和街道垃圾分类部门制定各项以车代库进行废品回收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在作业时段将对市民的生活影响降到最低。同时,我办已通知中心公园南门口周边、滨河皇岗桥洞周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停业整改三天并将车辆撤离,及时恢复周边环境卫生。
  后续我办将加强对这几处回收点巡查和检查。如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查处并取消在福田街道辖区进行以车代库进行再生资源回收的资格。感谢您的留言和对我办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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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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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涉及单位: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单位回应: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经我办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一、领展中心城北侧公园广场西南侧现场为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临时核酸检测实验室。2022年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我区在福田高铁站设立方舱实验室,疫情防控调整新规出来后,该方舱实验室暂时停用,但仍有专人值班留守;实验室运营期间保持24小时全天候运行、工作和安全保卫,需要有配套的生活居住场所,故在实验室旁搭建了临时板房,停放的私家车为运送标本所需的转运车。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相关部门目前正积极协调,尽快处理该方舱实验室及附属设施。
  二、领展中心城北侧公园广场东南侧现场为智能化设备研发创新试验的临时调试场地。根据市政府部署要求,由福田区政府协同市工信局开展智能化设备研发创新试验,并在公园广场东南侧设置临时调试场地,在围挡区域内进行设备调试,预计5月底完成阶段性调试测试工作。
  后续我办将持续对接有关职能部门,跟进了解临时核酸检测实验室的处理情况。感谢您的留言和对我办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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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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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涉及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回应:
  您好,经核查,您反映的工地目前处于出土阶段,执法人员于2023年2月3日和2月6日两晚23时后对该项目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该工程存在夜间超时施工行为。我局执法人员约谈了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其严格控制施工时间,进一步优化施工工序和工艺,严禁未经批准在夜间(23:00-次日7: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同时做好噪声管控工作,防止噪声扰民。
  后续,我局将加大对该项目检查的力度,督促其做好施工时间及施工噪声管控。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如发现该工程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可拨打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投诉电话(88212009)进行反映,我们将及时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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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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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涉及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
  单位回应:
  您好,关于您反映“海和酒店国贸店附楼楼顶噪声扰民问题”,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执法人员于2023年2月6日10时00分到现场调查,被投诉对象为深圳市罗湖区春园阁休闲堡,位于罗湖区人民南路熙龙大厦二、三楼,持有营业执照,主要从事休闲服务,该大厦5楼平台设有散热器,因设备故障运行时产生较大声音。
  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店一周内检修好散热器,并定期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避免噪声扰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进该店的噪声整改情况。   
  如仍存环保问题您可以直接拨打我局信访受理电话:25663906,同时您也可以拨打深圳市环保举报热线12369反映情况,感谢您对罗湖环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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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二、暂未得到回应的帖文(32篇):

  涉及单位: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涉及单位:市公园管理中心

  涉及单位: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6、帖文《房屋出租定价谁管?
  涉及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

  涉及单位:深圳水务集团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10、帖文《上步路上的小破路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涉及单位:深圳地铁集团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罗湖大队

  涉及单位:市教育局

  涉及单位:深圳地铁集团

  涉及单位: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深圳地铁集团

  涉及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涉及单位:罗湖区教育局、罗湖区建筑工务署

  22、帖文《餐饮油烟超标
  涉及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

  涉及单位:深圳图书馆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南山大队

  涉及单位:深圳地铁集团

  涉及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南山大队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宝安大队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罗湖大队

  涉及单位: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罗湖大队


  急群众所急,急群众所需,以上帖文所反映的事件事事皆关乎民生,在此,我们也希望各职能部门能直面群众诉求,积极作出回应。
  (上述内容将根据各部门实际回应情况不断更新,详情也可进入帖子查看。)
  
  参与方式:
  网友如有相关诉求、建言和意见的,可直接在深圳论坛“我说深圳事”栏目发帖进行报料、投诉,或者通过官方报料QQ以及问政热线等渠道反映诉求。
  问政热线:83518877,报料QQ:3372143757
  各职能单位如需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应,可在深圳论坛注册官方账号并通过认证,回帖进行回应,也可通过客服QQ以及热线电话,委托深圳论坛代为回应。
  热线电话:83518877,客服QQ:3372143757
  问政深圳(wz.sznews.com),是市民网友关心公共事务参与城市建设的平台。市民网友只需搜索“问政深圳”进入平台,即可在浏览帖子的同时快速发帖、提供线索、畅所欲言。
问政深圳编辑部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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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11:13 |只看该作者
这期回应有7条了,不错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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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11:17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噪音问题最应该引起重视,可能听起来是一些民生小事,但是对于深受其扰的当事人来说,晚解决一天都是多一天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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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11:18 |只看该作者
福田街道办被点名表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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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11:19 |只看该作者
地铁早晚高峰那条是真实的吗?原来11号线上班高峰人这么多人哪,被吓到,有没有坐过的人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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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11:23 |只看该作者
好像每一期交通问题都占比挺多的,违停啊路障啊什么的,交警交通局快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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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11:25 |只看该作者
民生无小事,支持简报越做越好,归纳市民真实真切的需求,反映百姓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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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11:26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噪音问题最应该引起重视,可能听起来是一些民生小事,但是对于深受其扰的当事人来说,晚解决一天都是多一天痛苦

很难不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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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11:27 |只看该作者

福田街道办被点名表扬了

回应都好长好详细,很用心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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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11:32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噪音问题最应该引起重视,可能听起来是一些民生小事,但是对于深受其扰的当事人来说,晚解决一天都是多一天痛苦

违停的问题也很重要啊,有安全隐患,出行受影响是真的不很方便。大家应该继续在论坛及时曝光,交警部门尽快处理,并且加大曝光区域的巡查力度,应该能整体上有助于对违停现象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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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11:34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噪音问题最应该引起重视,可能听起来是一些民生小事,但是对于深受其扰的当事人来说,晚解决一天都是多一天痛苦

违停的问题也很重要啊,有安全隐患,出行受影响是真的不很方便。大家应该继续在论坛及时曝光,交警部门尽快处理,并且加大曝光区域的巡查力度,应该能整体上有助于对违停现象的遏制!

是的,我们发现问题及时投诉曝光,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大家一起努力才能让我们居住的城市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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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17:38 |只看该作者
希望各部门都加油干,为广大市民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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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1 21:34 |只看该作者
坛友反馈“噪音”这个问题非常贴切!噪音问题长期扰民,已经严重到影响睡眠,感觉患上“噪音综合症”了!现在只要是听到楼下“咚咚咚”轰鸣声,就心烦,头晕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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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9:36 |只看该作者
找准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是有效开展专项整治的前提,督促责任主体答好题则是推动“点题整治”走深走实、长效长治的关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贯通协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压实专项整治责任链。福建厘清部门职责界限,强化各部门沟通联系、协调配合机制,让各部门的力量拧成一股绳;湖北建立问题台账,健全完善交办督办机制,对问题整改敷衍塞责、消极应对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山东青岛聚焦各领域整治任务,督促指导牵头主责部门发挥行业系统优势,扎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点题整治”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督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题共答、形成合力,既有效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又推动职能部门转变作风抓好落实。(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3-02-16 《广安观潮 | 以点题整治精准化解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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