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罗湖区东湖街道大望村桂花路、望桐路路段。
2020年4月1日 市民反映强烈的道路反复开挖问题将有“规矩”约束。市政府办公厅通过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发布通知,《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4月3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新建、扩建、改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者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道路的申请将不被许可。
2021年深圳市水务局无视规定又对路面进行开挖进行水管埋设。
现如今,2022年11月15日,水务局又来开挖。
质疑1:有关部门如何频繁获得命令禁止的挖路许可?
质疑2:上级部门如何统筹市政基础工程,导致工程低效,路面反复开挖,既浪费政府预算,又影响居民正常出行
质疑3:挖完的道路修复质量差,监督修复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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