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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社局称“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简直是痛经人士的人生之光啊! 深圳的政策绝对是走在前面的!只是,现在的环境下,单位或者公司能不能落实,依然要打一个问号。 现在招聘时,HR经常问到的几个问题就是,有没有结婚,对象在不在本地,有没有孩子。 这些问题都隐藏着几个信息,想了解你工作的稳定性,进公司后会不会请婚假,请产假,会不会后来因为对象在异地,然后辞职跳槽了。 在过去尚且要考虑这么多,现在加上一个痛经假,会不会在招聘上对女生更加不友好? 其实,月经之所以曾经叫做“例假”,就是因为在过去,女性来月经后,单位会“照例准假,工资照发”,所以才叫“例假”。 现在深圳再次实施这样的政策,固然是好的,但想真正落实到实处太难了,作为公司女职员,如果你真的每个月都请例假,主管会不会觉得你矫情,在招聘或者升职方面,会不会更加倾向于其他不用请假的职员或者男职员? 想要真正把这个政策落实下去,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虽然艰难,但深圳至少迈出了第一步了。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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