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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违规建设,偷工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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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8 14: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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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已通车。按公示图纸 ,西行路面声障屏(隔音棚)要做到后海大道位置,但目前声障屏却只做了一半,建设方擅自缩减声障屏长度,偷工减料,欺瞒道路周边居民;我请求有关部门给出合理解释,且要求建设方按公示图纸延长西行地面隔音棚,还周边居民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之前已投诉12345,得到以下回复:“目前南海立交段声屏障由隧道口安装至正常接顺地面位置,已完全覆盖隧道口U槽快速路主路的主要噪声范围区域,受现状横穿道路的燃气管影响,剩余区段暂未实施。由于北侧道路尚未全部完工,完工后道路北侧将恢复主辅绿化带及行道树,以降低道路噪音及尾气影响,沿线景观环境也将得到提升。”
      此回复回避问题,而且可知后续完工也不会按公示图延长声障屏。燃气管道在设计之初就已经存在,难道当初做规划设计的时候就没考虑过?既然规划图纸已公示,说明设计是经过各方认可,包括环评也是做过的。所以说借口燃气管道影响完全是无稽之谈。原设计图纸已经各方评估,且对公众公示,具有法律效应,建设方随意缩减声屏障长度,是否重新做过环境评估?是否重新通过公示?是否有偷工减料之嫌?是否有其它违法嫌疑?这是公示图纸。      

这是当时公示的图片

这是当时公示的图片

这是现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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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8 16:19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设方案(隔音防护棚减少)做出重大改变,建设部门是否举行听证会,是否重新组织过环境影响评价。若改变方案未重新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则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根据该法律的规定之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未按照公示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是否违法相关建筑、规化等法律法规。隔音防护棚的大量减少,至人民群众的健康与不顾,这也是政府公信力缺失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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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6 10:00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都不相信方案图纸,因为方案图纸和实际永远不符的。也就过于乐观的人才会拿方案图纸和实际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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