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足
垃圾处理设施均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对原有的配套污染治理设施造成冲击,极大地增加了臭气、渗滤液、飞灰等二次污染的控制和治理难度。
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
大鹏新区两个简易填埋场和由于历史原因建设标准较低的龙岗中心城垃圾焚烧厂仍在使用——却无法关闭
填埋处理方式难以持续
深圳市仍有约50%的生活垃圾通过填埋方式处理,高速发展的现在,填埋已不适合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
未建立全方位生活垃圾处理过程监管
社会参与和信息公开程度不够
针对这里通过讲座及现场调查的情况和相关文献的查阅,参考德国及欧盟、日本、新加坡、台湾等先进国家地区,其普遍遵循“避免垃圾产生->循环利用可回收物->垃圾能量回收->惰性物质填埋处置”的垃圾管理优先次序,注重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实现城市的低碳、生态、可持续发展,我们呼吁:
1、积极建设焚烧处理设施;完善机制,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目前,我市正在按照规划大力推进白鸽湖垃圾焚烧处理厂(1200吨/日)、东部垃圾焚烧厂处理厂(5000吨/日)和南山垃圾焚烧处理厂二期(800吨/日)、老虎坑垃圾焚烧处理厂二期(3000吨/日)等项目工程建设。上述工程全部完成后,我市可燃垃圾焚烧处理比例和热能回收利用率将大幅度提高,垃圾卫生填埋场主要用于最终处置垃圾焚烧炉渣等惰性垃圾,以及焚烧厂停炉检修等应急情况下的垃圾调配,填埋场使用寿命将大大延长。
2、填埋场转型及关停低标准的垃圾处理设施;完善规划,落实垃圾处理设施用地
将现有填埋场转变为垃圾转运、预处理和厨余垃圾回收利用等功能的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化设施。通过合理调配,最终将填埋场转为全市惰性垃圾和应急垃圾处理场,延长其使用寿命。编制或完善老虎坑、清水河、白鸽湖和坪山四座环境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垃圾设施近期用地及处理规模,预留新(扩)建设施用地,满足今后50年可持续发展需要。控制卫生防护范围内的土地开发,按规划落实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用地。
3、加大投入,加强监管,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按垃圾处理量及处理质量达标情况核定处理费支付标准,确保设施按规范高标准运营。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派驻人员、信息化监管等机制和手段,现场核查企业运营的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量、运行工况、处理质量等。
4、完善垃圾处理政策法规标准
尽快制定出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监管办法》. 在此基础上,依据该办法制定出台相应的监管工作方案、考核评价细则、运行质量监测方案等 进一步完善《特 许经营合同》或《垃圾处理协议》,建议由专业机构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水平、设备采购、生产成本进 行审核以确定适宜的垃圾处理费补贴,建立根据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进行适度调整的机制。
5、做好环保宣传和公众参与
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方和监管方应重视环保宣传,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定期公布垃圾焚烧厂的运行和污染控制情况,征求有关意见,以得到当地政府与百姓的支持.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定期邀请居民 代表进厂参观、检查运行情况,宣传环保知识,可将垃圾焚烧厂建成环保教育示范基地。
6、推进垃圾分类与减量化工作
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缓解垃圾末端治理压力及促进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充分剖析垃圾源 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的前提条件;建立健全以市场化为主导、政府扶持的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 规划体系;对餐厨垃圾进行处理,以减轻垃圾处理压力;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 网络,加快回收站点建设,规范站点管理;大规模高标准发展垃圾,减少垃圾的填埋量;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市民环保意识,鼓励市民及社会力量参与垃圾的源头减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