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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代班主持 于 2022-10-30 16:26 编辑
关于阳光城市、星河华居、福民新村三个小区居民的多年困扰: 日常通行不便:
人身安全无法保障:
婴儿、老人、残疾人难上加难:
围栏及小门的背景:
2003年以前,这里是没有围栏的,两边道路可以通行,甚至可以通车。 2003年星河华居刚入伙时,福民新村把路(福喜一街)全封住了,两边无法通行,经过多方协调,开了这样一个门。随后,加上铁柱子。 2013年,福民新村加设弯道围栏。 从此,这个门成了“人为障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缺少了该有的人文关怀!
影响范围
1、造成了严重的消防障碍,消防车曾多次在此无法通行,导致绕道。曾有小区的居民意图自杀,消防车在周边绕道1个多小时无法进入小区范围。 2、影响周边三个小区居民上万人的生命安全及日常生活。 3、此条通道是居民通往公交站、地铁站、社康以及福田区妇幼的必经之路。对于残障人士,老人小孩均不方便,违背了无障碍通行的原则。 4、福民新村内有小学和幼儿园,星河和阳光的小孩都属于此片区,小朋友们每次上下学容易被铁柱卡住或者勾住背包,自行车,婴儿车还有轮椅无法正常通行,有安全隐患。 5、是福民新村居民每天买菜主要通道,随时面临摔伤风险。
居民的诉求:
1、请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通道”,清除消防障碍,为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提供基本的保障。 2、请拆除小门或重新修建大门,让小区居民通行更加方便,特别是让残疾人的轮椅、电动轮椅、电动代步车、婴幼儿推车及老人孕妇儿童出行更加安全方便。
一直以来的解决难度:
1、此前第一现场报道过,后面不了了之 2、一直以打通将增加小区管理难度等理由为由让此隐患存在于十几年。 3、十几年间小区居民持续多方投诉,均无任何有效回应。
相关政策法规支持
基于《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一号)》明文规定 第十八条 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成的建筑物、设施、场所不符合无障碍标准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改造计划;专门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有需要者提供服务的场所,应当优先进行改造。 不符合无障碍标准的建筑物、设施和场所,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负责进行改造。属于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无障碍改造的,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总结语
1、基于如上法律法规,不管什么理由,都不能成为违背无障碍通行标准的理由,有问题去解决问题即可。 2、现在新的皇岗口岸面世在即,但是最邻近的小区环境通行如此不便,环境如此糟糕,请相关部门和领导们考虑是否可以用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来解决最基本的民生问题,确实为居民的通行及生命安全提供保障。 3、作为生活其中的居民,非常非常并迫切的希望问题能够得到有效并迅速的解决!!!
感谢相关领导百忙中接受我们的诉求并给予答复。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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