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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福田区集华花园管理处乱像谁能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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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4 03:51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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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代班主持 于 2022-10-30 12:34 编辑

这篇文章主要说说小管理处的痛点,挺有代表性的。深圳市福田区海滨广场有几个管理处,街道领导可以数数,这其中之乱像也一直存在,很多海滨人都认为最好的方案是围管,清退小管理处,由一家有资质、专业,确确实实能服务好业主的管理处来统管。下面以我最熟悉的集华花园管理处说说。
其一,管理公司账目一直不能见光,说不好听,成立至今就没公布过,能忽悠一年就一年,什么本体维修基金,什么业主收入,全部over,基本年年亏损(询问得知,亏你还能存活这么多年不倒闭)。
其二,一、二、三楼公共空间拿来收租,改造夹层盈利,其余改造物业办公室。业主活动空间,说不好听的,不出安全事故算你走运。
其三,拿业主的诉求当空气,不回应,不处理。电梯频出事故,达到更换年限,不管;一层平层结构设置不合理,电动车安置不合理,不管;楼层蚊虫滋生,不管;楼体卫生基本不打理,卫生、安保人员素质低下。
其四,业主委员会这么多年一直成立不了,管理处前些年私下有委员会存在,傀儡般的存在。管理处大业主、利益方把握大部投票权和提名权,有一次通过街道,框架成立了,后面提名名单大为利益方,这样的结果还存在。成立一个能为业主办事的委员会竟然这么困难,可想这样的管理处能存在这么久是有道理的。这样的管理处竟然不能更换,为什么要让这样的他们继续存在而不能去更换?事实上现在的企业都是优胜略汰,这样的企业,管理这么糟糕,竟然业主还不能自己当家做主,另请高就,奇了个怪。在严格整治住房问题的当前,请有关部门为民做主,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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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7 21:56 |显示全部楼层
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业主共有资金公示的相关事宜
      经了解,由于疫情影响,该小区2022年第一季度的账目信息公示暂时搁浅。在我办督促物业管理处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后,物业管理处于2022年5月5日将公告粘贴至小区公示处。
      二、关于小区公共空间使用的相关事宜
      小区一、二楼为多名业主产权所有,业主出租给商铺营业,并非夹层盈利。另关于小区三楼空地使用事宜,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福田分局相关批复(深规土函第FT0101246号),小区第三层可作为办公使用,以上相关区域产权均可向产权部门查询,同时,我办将对该区域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核实。
      三、关于小区日常维护工作的相关事宜
      关于电梯更换的相关事宜,据了解目前电梯运行正常且有定期维修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九十二条等规定,更换电梯须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使用共有资金更换。鉴于集华花园暂无业委会召集业主大会,建议业主可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和二十七条召集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占全体业主所持票权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向街道办联名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表决相关事项。另关于电动车安置、卫生和安保的相关事宜,我办已督促物业管理处加强管理,合理规划电动车停车场地,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四、关于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事宜
      根据《条例》第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社区将根据业主联名申请,依法依规启动集华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我办将同时督促物业管理处配合相关程序工作。
      我办将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努力为市民创造宜居环境,感谢您的留言和对我办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福田街道办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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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1 09:12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经了解,由于疫情影响,集华花园信息公示未及时完成。我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十一条进行整改,完成相关信息公示,并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整理相关历史信息。现物业服务企业已在深圳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及小区公告栏完成相关信息公示。小区业主在“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微信公众号绑定业主身份可自行查看。
    二、经询问,物业服务企业反映小区一、二楼为业主专有产权,并已将相关材料交至福田街道办事处。如有相关材料证明其为业主共有,可继续向我局反映。另关于小区三楼空地使用事宜,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福田分局相关批复(深规土函第FT0101246号),小区第三层可作为办公使用。业主如对相关区域产权有疑问,可向产权部门查询。
    三、经了解,目前电梯运行正常且有定期维修工作。根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九十二条等规定,业主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更换电梯等相关事宜。另关于电动车安置、卫生和安保的相关事宜,我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环境卫生、安保及蚊虫消杀工作管理,合理规划电动车停车场地,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四、根据《条例》第六条规定,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业主大会成立以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我局已联系福田街道办事处跟进处理,建议向街道办事处跟进后续工作。
    如有其他相关问题,可致电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电话8291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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