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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谁传谁——七上《<论语>十二章》
教材 2021学年七年级上册《《<论语>十二章》,50页: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注释 〔传〕传授,这里指老师传授的知识。 浅析 注释似可商榷。
注释之“传”,意为他人(老师)传我的知识,而笔者意见相反,认为是我传他人(学生)的知识。 理由有二。
一、语境
一个词,可有多个义项,但在具体的上下文中,就只有一个义项。 “传”之前有“为人谋”和“与朋友交”两个问句,其主语均为“我”,其语意均为“我为人谋”和“我与朋友交”。两问句后之“传”(传授的知识),其结构与语意也应与前两句一致而非别树一帜,即主语也应为“我”而非“他人”,语意也应为“我传他人”而非“他人传我”。也就是说,“谋”、“交”、“传”皆我所为,而非有些(前两句)是我为,有的(后一句)是他为。 三问句均省略主语“吾”,若补充,则如下:
吾为人谋而不忠乎? 吾与朋友交而不信乎? 吾传不习乎?
愚以为,“传不习乎?”可译作:
我传授给别人的知识技能,自己温习、实习过吗? (笔者注:技能,指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有技能,故有实习。)
二、译著
以下译著,其“1”、“2”之《论语注疏》,“3”之《论语正义》,均为学界公认的《论语》注本的代表作。 “4”之《论语全解》作者陈祥道是宋“著作等身”的著名学者。 “5”之《论语意原》作者郑汝谐是宋有名的学士。 ——异口同声意为“我传他人”而非“他人传我”。
1.《论语注疏》——言凡所传之事,得无素不讲习而传之。(三国何晏注,宋邢昺疏) 2.《论语注疏》——……凡所传授之事,得无素不讲习而妄传乎?(三国何晏注,宋邢昺疏) 3.《论语正义》——郭氏翼雪《履斋笔记》:“曾子三省,皆指施于人者言。传亦我传乎人。传而不习,则是以未尝躬试之事而误后学,其害尤甚于不忠不信也。”(清刘宝楠) 4.《论语全解》——谋贵忠,言贵信,传贵习。谋交传者施诸人,忠信习者存诸己。(宋陈祥道) 5.《论语意原》——为人而谋,忠乃在我;交乎朋友,信乃在我;传业于人,习乃在我。(宋郑汝谐)
笔者于2019学年提出上述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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