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12221|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深圳策] 关于 深圳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必需先行完善法规体制 的建议

Rank: 6Rank: 6Rank: 6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帖
发表于 2021-12-10 12: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size=21.3333px]关于 深圳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必需先行完善法规体制 的建议


[size=21.3333px]“社区“大管家”不是社区“大当家” ,物业管理的是物,服务的是人。这个理儿拎不清,很多事儿就搞不顺” (来源:10月10日《新华时评》)。社区是百姓生活的主要场所,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近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物业管理行业到了再审视和再定位的发展阶段,各地应促进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构建物业管理新格局,化解物业和居民之间的矛盾,促进和谐发展,打通服务百姓的“最后一公里”。(新华社记者王优玲访谈)

[size=21.3333px]目前全国各地物业管理“行业乱象行为”频出,此本质原因多是与物业公司(开发商)相关的“利益集团”逐步形成(某些基层干部也涉及到其中),并利用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漏洞)无所顾忌做出一系列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这些“不法利益集团”将为了榨取利益最大化,千方百计阻挠/打击人民群众(业主)监督,全国城市基层社区业委会成立难/召开业主大会难问题将会日益更加突出!这已经导致很多基层社区无法正常经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心仪的物业公司和淘汰不胜任的物业公司!


[size=21.3333px]虽然新《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于2020年3月1日施行,但其中并没有对物业公司(社区“大管家”)有效的监督、考核、淘汰 等相关条款,新《条例》有些条款可操作性有待实际检验;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作为形成合力,聚焦完善相关立法体系,将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构建物业管理新格局。目前绝大多数物业公司,并不是靠提供物业服务的核心竞争力(服务合同)赢得市场;并不是靠物业服务质量和能力来赢得客户(服务对象--小区业主)满意;并没有靠规范公司治理(报表公开、审计)和从业人员专业资质(公开考核、评选)赢得与建立行业信誉。物业服务行业所提供的"服务"事关民生保障和人民生活幸福。应该属于特殊的服务行业,必须建立更高准入门槛,更长效、有力的监管机制(必须包括服务对象来监督、评价机制),更严格的处罚、淘汰、征信制度!物业公司必须停止搞“加盟”和“上市”等 运作、不能任由逐利资本无序扩张!
[size=21.3333px]

[size=21.3333px]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6Rank: 6Rank: 6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
发表于 2022-4-7 12:00 |只看该作者
业委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与居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果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很难针对小区公共事务发表自己的观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有权要求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社区公共事务主要是招聘、解聘物业公司,监督物业公司服务。如果业委会缺位,就会产生大量矛盾:物业公司有管理服务小区的义务,但基本上不受业主的有效监督;业主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却很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哪个小区业委会成立阻力大(长期空缺)或借口各原因采用“居代业”?无法正常召开业主大会?说明那个小区居民切身利益被侵害严重!让各小区业委会能公开、公平的成立并良序运转,能正常召开业主大会选聘心仪的物业公司和淘汰不胜任的物业公司,就是为各社区民众办的最大的民生实事!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6Rank: 6Rank: 6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3
发表于 2022-4-11 11:52 |只看该作者
关于 顶层设计完善 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 指导细则的建议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业委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与居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应该明确业委会法律地位。业委会如何公开、公平成立并良序运转,事关城市社区千家万户,是民众参与基层治理和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指出“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指导”组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委会(换届小组),再产生本小区业委会候选人名单。不应该让“指导”成为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 门槛、阻力!应该让此成为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 助力!目前需要尽快完善 关于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让城市基层社区积极、依法、公开、公平、规范推进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首先,在人民群众身边提名什么样的人?倡导什么样的社会价值观?弘扬(形成)什么样的社会风气?这个“筹委会(换届小组)”怎样推荐/审查候选人的指导原则尤为重要!要能代表广大群众利益,获得广大人民群众信任,不能被相关利益方所操控“代言”,不能“候选人一箩筐,什么都往里装。”结合城市基层特点和很多社区多年经验,推荐/筛选出的候选人建议遵循以下原则:


两个基本原则:
1.必需有“德”。候选人必需是 爱国爱家爱社区,没损害民众利益、邻里关系和谐的业主。
2.必需有“闲”。候选人必需是 长期在本小区居住,有时间精力参与社区事务/治理(例会)的业主。


两个优先原则:
1.有“爱”者优先。乐于奉献,积极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和长期参加义工活动的热心业主优先。
2.有“才”者优先。城市社区(业委会)需要更专业团队来协作与服务,如有从事相关 财务、律师 等职业经验的业主优先。


      其次,对小区业委会候选人名单公示环节也非常重要,不能把“公示”当摆设走形式。城市社区居民因工作繁忙,邻里间很多缺乏了解和沟通,建议候选人需要提供竞选(视频)演讲或开展竞选交流会,增进互相认识、了解 候选人的优势及对社区建设好的建议;要完善候选人名单公示环节的反馈/投诉机制。对群众提出的异议(投诉)要有处理及回复,如果此中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监察)部门应该介入取消参选人资格,追责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6Rank: 6Rank: 6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4
发表于 2022-4-11 13:39 |只看该作者

关于 顶层设计完善 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 指导细则的建议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业委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与居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应该明确业委会法律地位。业委会如何公开、公平成立并良序运转,事关城市社区千家万户,是民众参与基层治理和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指出“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指导”组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委会(换届小组),再产生本小区业委会候选人名单。不应该让“指导”成为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 门槛、阻力!应该让此成为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 助力!目前需要尽快完善 关于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让城市基层社区积极、依法、公开、公平、规范推进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首先,在人民群众身边提名什么样的人?倡导什么样的社会价值观?弘扬(形成)什么样的社会风气?这个“筹委会(换届小组)”怎样推荐/审查候选人的指导原则尤为重要!要能代表广大群众利益,获得广大人民群众信任,不能被相关利益方所操控“代言”,不能“候选人一箩筐,什么都往里装。”结合城市基层特点和很多社区多年经验,推荐/筛选出的候选人建议遵循以下原则:


两个基本原则:
1.必需有“德”。候选人必需是 爱国爱家爱社区,没损害民众利益、邻里关系和谐的业主。
2.必需有“闲”。候选人必需是 长期在本小区居住,有时间精力参与社区事务/治理(例会)的业主。


两个优先原则:
1.有“爱”者优先。乐于奉献,积极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和长期参加义工活动的热心业主优先。
2.有“才”者优先。城市社区(业委会)需要更专业团队来协作与服务,如有从事相关 财务、律师 等职业经验的业主优先。


      其次,对小区业委会候选人名单公示环节也非常重要,不能把“公示”当摆设走形式。城市社区居民因工作繁忙,邻里间很多缺乏了解和沟通,建议候选人需要提供竞选(视频)演讲或开展竞选交流会,增进互相认识、了解 候选人的优势及对社区建设好的建议;要完善候选人名单公示环节的反馈/投诉机制。对群众提出的异议(投诉)要有处理及回复,如果此中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监察)部门应该介入取消参选人资格,追责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补充一条:最后,应将城市基层每个社区推进业委会成立和运转情况,纳入基层相关部门人员的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之一。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6Rank: 6Rank: 6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5
发表于 2022-7-17 09:05 |只看该作者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只有集思广益,知行合一,才能打造真正的“民生幸福标杆”。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 登录 后才可以回复,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QQ帐号登录
高级模式意见反馈
fastpost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