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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一周年之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龙岗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严格执法,建立制度约束,持续推进《条例》全面实施。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共分为两个阶段▼集中执法阶段 (9月6日-9月26日) 常态化执法阶段 (9月27日-12月底)
目前,正处于集中执法阶段龙岗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体系中较为突出的薄弱环节和普遍问题分阶段、有重点的查处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第一个执法周(9月6日至9月12日)聚焦住宅区分类投放环节中突出问题,依法查处“未按照规定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环境脏乱,收集容器配备不全、标志模糊错误;投放点垃圾清运不及时;投放管理人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或台账不全”等违法行为。
❖第二个执法周(9月13日至9月19日)重点检查餐饮门店、酒店、商务写字楼、农贸市场等场所,依法查处“投放义务人混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不全、标志错误或缺失;投放管理人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或台账不全”等违法行为。
❖第三个执法周(9月20日至9月26日)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环节中单位或个人的突出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未按规定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未保持密闭、未喷涂分类标识;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台账或台账不全;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活动;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台账或台账不全;混合处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
为保障执法行动有效开展 龙岗区加大部门联动 推动实施全过程监督执法 同时,积极扩大宣传影响 促进市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龙岗的执法情况如何?一起来了解下9月6日,龙岗区城管执法系统集中力量开展垃圾分类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24人次,车辆61台次,检查投放点位127个,检查垃圾收运车辆26台,垃圾处理企业7家。共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立案处罚4宗(其中,处罚投放义务人4宗,投放管理人0宗),目前已交款300元。
接下来,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聚焦“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强化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有序,推动市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行为习惯,为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提供执法保障。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从我做起,从细微处做起龙岗,因您而美来源:美丽龙岗Plus、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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