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786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政府公告]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续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通告

Rank: 20Rank: 20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帖
发表于 2021-9-22 15: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深坛新闻主播 于 2021-9-22 15:56 编辑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续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通告


  大鹏新区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9月30日到期。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拟与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续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续租对象
  2021年9月30日到期的大鹏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佳兆业假日广场的承租家庭。
  二、续租条件
  续租承租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承租人须具有大鹏新区户籍。
  (二)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三)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四)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
  三、续租申请方式及受理时间、地点
  (一)申请方式
  请符合以上续租条件的各承租人提交大鹏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表(详见附件)、承租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到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经审核通过的承租人,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与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
  (二)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若在规定时间仍未办理合同续签手续的或不再符合续租条件的,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下发退房通知书。
  联系电话:0755-28333561。
  四、重要提示
  因佳兆业假日广场项目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企业与房源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首次租期不超过5年,租赁期限至2022年9月30日止,故租赁期限满后,若该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大鹏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表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9月17日

截屏2021-09-22 下午3.27.37.png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 登录 后才可以回复,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QQ帐号登录
高级模式意见反馈
fastpost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