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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黑龙江。如花似玉的女孩小美因不满意自己的身材,再次进入为期21天的封闭式减肥训练营,小美家人没等到女儿的归来,却接到了女儿训练营中猝死的悲伤消息。
小美大学毕业,2019年曾经因身材问题进入同一家减肥训练营,并成功减去30斤。今年感觉自己又胖回来,因而再度入营减肥。
面对女儿的猝死,悲痛不已的家人已经申请尸检,并计划等结果出来根据报告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这起悲剧事件中,相关各方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王律师说法:
1. 尸检报告是界定涉事各方责任最重要的依据。如果从报告中发现小美生前遭受人身伤害,且此伤害是造成死亡的原因,则直接施害者将因为自己的行为,面临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 2. 如报告结论得出女孩的死亡与生前服食假药、劣药或有毒、有害的食品相关,则相关的生产商、销售商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 若确认事件中存在可能的施害者,小美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也应立案进行侦查。
若公安机关以事件属于民事纠纷不予立案,小美家属既可以向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向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部分申请复核,也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4. 若报告排除了上述死亡原因,则事件性质或属民事纠纷,也可能是意外事件。若减肥训练营采取了错误的减肥方案,未尽到相关安全的提醒与保障义务,导致侵害了小美的生命权,则训练营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侵权人要承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的赔偿。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若训练营遵守所签的合同约定,尽到安全保障和提醒义务,而小美系因自身身体状况导致的猝死,则属于意外事件。
5.无论是何原因造成女孩的猝死,都是非常令人遗憾的。追求美的过程中,防范各种随之而来的风险,比起美本身,更重要。 对此,你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作者:王平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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