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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携带3个幼子烧炭自杀,生还的她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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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9 17: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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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令人唏嘘的家庭悲剧,也是一个值得我们警醒的刑事案件。

01 2020年2月11日下午,孔某将7岁的大儿子、2岁的双胞胎儿子大宝和小宝哄了睡下,关闭家中房间门窗,取出事先准备好的果木炭,采用烧果木炭的方式自杀。

下午4点,孔某的丈夫鲍某回到家中发现孔某与三个儿子昏迷不醒,拨打120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当晚,3个儿子因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妻子孔某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02 等待孔某的是什么?

2021年1月12日,孔某被杭州市中院认定构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携带3名幼子自杀,最终导致3名孩子的死亡,而自己生还的孔某,不仅面临家庭破碎,还变成了亲手杀死自己孩子的杀人犯,面临终生监禁。

03触犯故意杀人罪,最高刑是死刑。在这个案件中,孔某一手策划、实施了携带3个幼子烧炭自杀,并导致了孩子的死亡。可以说这个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当从严惩处,但孔某为何最终仅被判处无期徒刑?

孔某获得轻判的原因在于:孔某作案期间和目前患有抑郁症、人格障碍,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此外,孔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悔罪的表现;同时得到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因婚姻情感纠纷引发,行为人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这些因素都是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04一对夫妻,3个可爱的儿子,这原本也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为何会走到了妻子携带孩子烧炭自杀,最终孩子死亡,妻子面临无期徒刑的悲剧?

从新闻中可以勾勒出这起悲剧的大致经过:最初孔某也是带着美好的心愿结了婚,婚后2年有了儿子。然后孔某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孔某与丈夫争吵、与丈夫的情人“斗法”,慢慢有了抑郁症。在三人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中,孔某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然而自己抑郁的状况未得到好转。

孔某心神疲惫,决定退出,用自杀成全丈夫和他的情人。但是又担心自己走了3个孩子活着会受苦,于是亲手实施了烧炭自杀行为。

05只是,3个孩子再年幼,再不懂事,他们的生命也是珍贵的,也是法律保护的对象,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无故剥夺。否则,行为人将为自己的偏执、鲁莽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下你的评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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