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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从上海情感挽回服务收费700万一案看诈骗罪案件认定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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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0 09: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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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警方宣布抓获69名“情感挽回大师”,查实全国各地500余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700万。

这个情感挽回团队的工作流程大致如下:注册咨询公司后在网络发布广告,吸引全国各地感情受挫的人群。团队中没有取得国家从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用编造的各种话术获取签约者的信任,然后捏造事实环环相扣,收取金额2880元到12880元不等的情感挽回项目费用。但诸多签约者最后付出金钱和时间之后,并未挽回逝去的恋情。

其中之一的受害者阿欢,其女友在与之分手后很快嫁与他人,情感挽回团队压根没有联系其女友,而缴纳了万元挽回服务费的阿欢完全被蒙在鼓里。

这个情感挽回团伙成员是否最终会被认定构成诈骗罪,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之后才能确定。但是从这个情感挽回服务收费涉嫌诈骗案,也可以看出诈骗类案件认定的复杂性。

从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看,行为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诈骗公私财物,并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鉴于网络空间的虚拟特性,网络上很多的服务内容,接受服务的人很难识别和监督网络服务的真实性。一直遭受诟病的网络婚恋市场,就因提供真假难辨的婚恋介绍服务而被大众褒贬不一。

一方面,站在刑事律师的角度来看,要认定一个涉嫌诈骗的行为构成犯罪,必须达到事实清楚、定罪入刑的证据充分,办案人员必须恪守刑法罪刑法定的原则;同时办案机关也要充分遵循刑法的谦抑性。打击罪犯,也保障人权,这也是我国刑法最重要的价值导向之一。

这意味着,不能利用刑法,一味地严惩在提供网络服务中涉嫌部分作假的不诚信的商业行为;也不能因为接受了有严重瑕疵服务遭受损失,就动用刑法重罚服务提供者。

当然,另一方面,若网络服务行为人虚构花样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了受害者钱物,让接受服务的消费者遭受了损失,经过警方的侦查,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程度,就应当对涉案人员进行严厉的法律制裁。

保障社会生活秩序的和谐安宁,正是刑法最重要的功能。

社会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也意味着法律在对某一行为作出评价时的不易。

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感情受挫,寻求一个不了解双方真实交往状况的机构来挽回情感,会不会感觉有点悬呢?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各抒己见。

作者:王平聚刑事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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