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79961|回复: 0

[律师说法] 佛山天量罚单电子眼罚款是否应该退还车主?

Rank: 4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发表于 2021-4-15 13:42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近日,广东佛山市广台高速公路一路口因路线设置不合理给司机开出天量罚单而引发热议。据网友查询,某款APP中共有超62万车主在此路口违章被罚款扣分。事后更有车主亲自利用无人机航拍,得到直观清晰的路线设置,及短时间内司机多人违章的视频图像。

在违章车主的吐槽引发全网热议后,佛山交警也迅速回应了网民的质疑,并作出了相应的整改。做出了包括增加地面文字提示、转弯箭头、解除货车右转管制措施,在引发争议最大的实线段新增虚线,从而使转弯车辆获得缓冲时间等4条优化交通标志指引。

交通警察局及时对不合理的线路标志进行优化的行为,值得点赞。但对广大通过此路段被罚车主而言,更关心的是因不合理设置被罚的罚款是否能退还?被扣的分是否能消除?

根据交警的回应,当时此段路口路线检验合格后才投入使用。问题是,道路标识标线设置是否合理,要符合相关规定,也应经得起实际行驶检验。而投入使用1年内同1个路口导致62万司机违章,难言路线标志设置是合理的。

即便交警部门再次回应在此路口开出的“罚单”不是62万多张,而是18万张。但就一个路口导致18万多次违章行车,也是天量的数字了。

不合理的设置,导致不合理的罚款。就个案纠正而言,除了及时整治,整改,优化交通线路标识之外,还应该对因此作出的不合理的罚款予以返还,对扣除驾照的分应该取消。这更符合我们的交通警察局以公民权利为重,真切关注回应民意的良好形象。

此外,广大的网民也存在质疑,这天量的罚款去向何方?从具有执法权的执法部门而言,必须要匹配其执法权与相应的财政补贴,从而真正减少执法部门为填补财政空缺本能的逐利性执法。对具有执法权的部门而言,最核心的是所有的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唯有如此,才能避免“逐利性执法”对公民正当权利的侵害,也能提升交警部门执法为民的形象。

“电子眼抓拍”治理交通秩序的方式,在近年来大幅增长。这也带来相应的问题:“电子警察”执法固然做到了治理方式与时俱进,利用科技力量提升治理手段。但在无声执法行为的背后,是否存在相关人员玩忽职守的情形?“佛山天量罚单电子眼”暴露了佛山地区存在的一个现象,全国高速路四通八达,会不会还有更多的地方存在同样的问题未暴露出来?不得不引人深思,关注。

罚款是否退还给车主,你怎么看?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 登录 后才可以回复,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QQ帐号登录
高级模式意见反馈
fastpost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