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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2020年第三季度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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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8 10: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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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结果的通告


  为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规范经营,督促企业提升运营服务质量,我局会同其他相关单位依据《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于2020年10月13日启动了我市2020年度第三季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工作。经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综合评分及对初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最终形成了我市第三季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结果。
  一、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重点结合交通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建立符合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包括运营服务、运营管理、安全应急、公众评价、附加项等5大类,共20项具体指标。考核满分为100分,另设附加项5分。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美团单车(摩拜单车)、哈啰单车与青桔单车。
  三、考核实施单位
  组织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参与单位: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四、考核工作过程
  2020年10月13日至10月21日,各相关单位按照考核工作分工,完成考核材料的收集、现场抽查以及相应考核指标的评分工作。
  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7日,我局经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综合评分,形成初步考核结果。
  2020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我局将初步考核结果征求市城管、市交警、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各相关部门和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意见。
  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我局根据各相关单位、各企业反馈的意见对初步结果进行复核,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
  结合企业报送材料、政府日常巡查抽查、第三方机构调查、市民评价等,形成3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并充分征求了各相关单位、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的意见。最终确定3家企业本次服务质量考核得分分别为:美团单车59.86分、哈啰单车80.73分、青桔单车94.63分。
  从各企业考核得分来看。与上一季度相比,哈啰单车、美团单车2家企业得分均有所下降,哈啰单车环比下降0.95分;美团单车环比下降1.76分,考核首次不及格。其中第三季度考核期内青桔单车运营范围仍集中于桃源、西丽街道内,车辆投入规模相对较少,考核得分相对美团单车、哈啰单车较高。
  从各项指标得分来看。三家企业用户保险购买、押金管理、信息公开、禁骑令落实、文明宣传等指标得分率均达到100%。哈啰单车与青桔单车两家企业车辆周转率指标得分率为87.50%、83.38%,青桔单车车辆活跃度指标得分率为100%,且较上一季度均有所提升。
  美团单车热点区域车辆管理、车辆日常秩序管理、车辆活跃度、公众满意度等指标得分率相对较低,均不超过80%。此外,美团单车仍由于未按规定报备,擅自置换更新车辆,导致在车辆投放管理指标扣分较多。
  总体来看,三家企业在运营服务及运营管理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接下来,我局将督促企业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出行服务。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指标体系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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