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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在跨区域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合作方面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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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3 18: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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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9日,由中国环境报社主办的固废产业服务研讨会暨固废产业服务平台年度工作会在南京召开。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化学品科科长张晶晶介绍了四川省在跨区域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合作方面的实践。

以下为张晶晶发言的具体内容:

四川省目前已经跟周边五个省份签订了危险废物跨区域监管或管理协作的协议,对促成合作协议的原因,我介绍两个典型的案例。

第一个,2017年四川承接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中心的PCBS,地下深埋危险废物的处置,从发跨省转移的商榷函到最后的批复大概七个月的时间,最后是因为2017年12月底外经办提出这个项目必须要实施完,涉及项目拨付的问题,外经办在12月拿到批复,12月底转移。

第二个,我们省的一个废铅蓄电池单位被中央环保督察查到以后,要求进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2018年9月底,签订跨省处置的协议并办理了跨省转移手续,11月9日才拿到沈阳批复,中央环保督察小组11月7日去现场,发现危险废物尚未转走,因此上升到典型案例程度,追责是从地方环保部门开始,当时上报整改已经基本完成,实际上没有转走,导致区县分管领导、核实信息的所有同志都被追责。

这个事情说明什么呢?我觉得危险废物跨区域处置首先得有处置需求,才会有市场,产生服务需求,最终才有管理的需求,最终的推动力还是在本地区内无法满足危险废物处置或者利用的全部的一个需求。   

四川省周边一共七个省市,目前跟五个签了,分别是川中的重庆、川南的贵州、西藏、甘肃、陕西,青海和四川天然地理障碍较大,对云南的转移需求较小,因此未签订。我们跟这五个省市签订危险废物环境联合监管协议差别不大,第一方面可能是管理信息互通;第二个是对需求对接机制;第三个是跨省转移快速审批和回复的机制。最后还有突发事件环境应急机制,协调的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等。

就跨区域协作和监管方面,我简单讲下我们四川省的做法和规划。

关于跨区域协作和监管这一块,我们实施了一段时间,经认真思考后总结如下。第一,我们主要落脚点还是在提升跨省转移审批的时间,监管能力上可以考虑延伸管理的环节;第二,从务须到务实统筹危险废物利用这方面,希望别的省也能共享未来规划机制。第三,风险防范能力。我个人觉得跨区域有一个政策风险防控的能力,政策的变动可能会带来产业界经济社会非常巨大的变化。第四,危险废物管理或者危险废物跨区域协作方面,这些包括部里国家的东西,在危险废物这一块主要还是“三个能力”的危险防范或者对于监管压力,因为我们四川相对西部来说,跟东部地区相比吧,我们从管理能力、支撑能力还是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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