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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深圳发布12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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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30 14: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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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了12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基本覆盖了所有公共场所以及明确了各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全方位指引如何扔垃圾。12类场所包含学校、工业园、酒店、农贸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公园景区、医院、餐饮场所、城中村、住宅区、商务写字楼和大型商超。
住宅区和城中村的指引对集中分类投放点的设施设备设置作了详细的规范要求,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要满足居民的投放需求。
学校场景的指引按师生的日常活动分区进行指导。针对实验科研区可能会产生废弃化学品的情况,指引中提示,“废弃化学品按照废弃化学品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酒店指引则遵循垃圾减量原则,要求管理人员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
农贸市场因为批量销售果蔬,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数量较大,因此农贸市场指引里标注:可分段、分楼层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数量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决定。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商务写字楼的指引里明确提倡绿色办公,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广无纸化办公。
公园景区会大量产生绿化垃圾,所以相较于其他场所,指引增加了绿化垃圾收集点,并明确指出绿化垃圾提倡园内处理。
医院指引着重提示仅适用于医院产生的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需按医疗废物有关规定收运处理。
深圳创新提出在餐饮场所用餐区应设置可移动分类回收车,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同时,餐饮场所要提倡“光盘行动”,用餐区应张贴设置相关宣传海报。
大型商超工作指引中,明确指出生活(果蔬)超市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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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30 14: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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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6 11:31 |显示全部楼层
公共场所带头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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