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14990|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物价局:物业以车位不足按临时停车收业主停车费合法吗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帖
发表于 2021-1-13 19: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wen115 于 2021-1-13 19:26 编辑

市物价局/交警局:物业以停车位不足按临时停车收取业主停车费合法吗?
南山区桃源街道,某小区公示的经物价局核准的停车收费标准:小车室内月卡250元/月,临时停车每天最高收10元,某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早些时间买车的业主月卡收费是250元,而晚些时间买车的业主,物业管理处则以车位不足按临时停车收业主停车费,每月300元,难道业主要临时停车吗?事实上,目前的停车位是够的,有部分业主把车停在了更便宜的桃源村(110元/月,露天)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8Rank: 8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
发表于 2021-1-14 09:06 |只看该作者
说真的,合法。因为车位问题是历史性的历史遗留问题,再晚一点,连车位都没有,业主也不能进,难道要堵塞消防通道吗?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6Rank: 6Rank: 6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3
发表于 2021-1-14 15:03 |只看该作者
300和250也差不了多少,是停车位不足的后遗症,没办法。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 登录 后才可以回复,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QQ帐号登录
高级模式意见反馈
fastpost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