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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坪山住建局、街道办的回复到底是为了应付上级还是忽悠百姓,前后矛盾难以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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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6 15: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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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作为一名深圳公民,作为一名坪山户籍人口,用了毕生的精力和心血为深圳的繁荣建设着,我从小读着中国人民出版社的书籍长大,从小听老师说要做一名正义的中国人,老师教的和社会看到的居然是完全不一样的。多年来每每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家看到的都不是怡人的环境与景色,而坪山住建局,街道办,甚至社区从未体会过业主心境,拿着自我无解的评判标准去发放着官方标榜文书,我作为榜上有名的小区业主深感惭愧,我实不知我们小区何处可以评上标杆让其他优秀小区来学习?是环境的脏乱?还是安保的虚设?还是“国企"殊荣?欺上瞒下的不作为?
近两年来我们业主的权利常常被不知明的代表着,看住建局和街道办的回复就知道我们业主们有多么心酸无望了。。

    其一,针对回复说2020年启动的《坪山物业小区管理项目评优》方面评价的是商品住宅小区而非物业企业,请问您评价的是商品住宅的建筑奖吗?为何又命名为《坪山物业小区管理项目评优》工作?是否词不达意还是我语文没学好?请问商品住宅小区内环境脏乱,垃圾成堆,臭味弥漫,水池肮脏老鼠尸体显出,如此环境是如何评优的?这种环境如何以先带后形成标杆?既然不是评价物业又为何要说表彰物业,鞭策物业以更高的水平带动服务呢?是否前后矛盾?小区的环境是否是因物业的不作为而造成的呢?这种表彰到底是表彰小区环境好还是表彰它只是商品住宅小区这个名词?
   其二,关于专项维修基金,是否在未成立业委的情况下只要不超10万,就可以由六联社区和街道办给代表了,并不在乎是否业主投票,也不需要公示,那么业主的权利是不是被街道办和六联社区给代表了?住建局认为如此合理吗?2019年物业这种只手遮天的方式成功套取了2笔款项,您至今都说的不清不楚的,我们业主到现在也没有明白我们的维修基金到底被谁给代表了就被提取了,问六联社区他们说并未出过业主大会证明,问街道办也是无果,最关键的是你说的公示没有一位业主看到过除了您,现202012月深业物业又以同样的发文件要求签名提取,请问住建局领导还是准备以同样的方式拨款,然后以同样的方式回复吗?您就不能要求物业公司用绑定《深圳物业管理公众号》的方式参与投票选择吗?您一直以说您依法依规,为何业主全然看不到呢?
   其三,作为2020年坪山区荣获第四名的标杆形象,总把自己的不作为归纳于小区的“业主行为”那请问小区物业的管理何在?既然评选了2020年的先进红榜排名,要以先带后的作为标杆形象让其他小区效仿,为何环境还是如此混乱?街道办和住建局是希望这样的环境和管理让其他小区效仿吗?为何我们走进到坪山京基小区和力高的小区内环境优美,景色怡人,难到他们小区就没有个别业主吗?所有的“个别业主”都存在于东晟时代花园这标榜形的小区之内?业主们随手一拍都是经典的垃圾环境,很难想象优评是如何评选出来的,业主汗颜!

  说一千道一万其实所有的问题都出自于小区的管理混乱上,因为顶着国企的头衔所以任何一个部门都不会轻易的处理,而是把皮球踢来踢去;一颗肿瘤影响了心、肝、脾、肺、肾,就算找来了各科的专家教授都无能为力,因为肿瘤还在那,大家都知道问题的根本所在但都不会去说明原因,只能让你找其他科来会诊,如果大脑说把肿瘤摘了,那么心、肝、脾、肺、肾不需要任何会诊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了。我们所有业主期盼着大脑的出现,也明知这大脑可能永远不会出现。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授权发布: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诉求已收悉,我局就您诉求答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小区管理项目评优方面。2020年下半年我局启动坪山区2020年物业管理项目评级评优工作,该项工作的评价对象是坪山区辖区内商品房住宅小区,不是物业服务企业。我局严格按照评分标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评级评优活动,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以先带后,营造物业服务行业良性竞争的良好氛围;鼓励已获得一级项目的物业小区要站在更高的起点,鞭策物业公司以更高的标准做好各项物业服务工作。业主对深业集团(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晟时代花园的物业服务企业,下称“深业物业”)提出的要求就是物业服务企业改进和进步的方向,我局将会同属地街道和社区持续督促深业物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让更多业主得到更好的物业服务;同时,感谢各位业主对我局工作给予支持和理解!
  二、关于维修资金使用方面。《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依据本规定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情况或业主要求拟定维修、更新、改造方案(以下简称维修方案)。维修方案应包括拟维修、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分摊范围和标准、施工单位选定方式等内容;(二)业主委员会将维修方案提交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表决。预算费用超过10万元的,表决前须经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费用预算等进行审核。审核费用计入本次维修支出(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三)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持申请使用材料到区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如维修预算费用超过10万元的,需提供由市维修金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第三方机构造价审核结论,且相关维修费用以第三方机构审核为准。确认相关资料符合申请使用范围后,区管理机构向市维修金中心发送款项申请,最终由市维修金中心审定后拨付款项。
  经查,截至目前深业物业提交了3号楼外墙维修专项使用申请(保障房)及78号楼雨棚维修专项使用申请。针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事宜,已经社区、街道审核把关,我局依法依规办理。我局已会同属地街道要求深业物业通过多种渠道改善信息公开、公示方式,确保业主及时了解相关工作进展,避免造成误会;并督促其及时回应业主的合理诉求。
  三、关于小区内外胡乱摆摊问题。摊贩摆摊查处工作不属我局职能,有关情况请业主收集证据,径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反映。
  感谢您的监督。

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小区垃圾堆积问题,坪山街道办事处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坪山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此处垃圾堆放为小区的个别业主将投放点拾捡的可回收垃圾临时堆放在地上造成的。街道工作人员已督促物业加强环境保洁,劝导业主共同维护小区公共区域,不乱堆放垃圾。后续,街道也会加强督导该小区垃圾分类管理和清运工作,确保辖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其实业主们的期望很简单,只想要一个舒心的管家,封闭的环境,清新的空气,碧绿的园林和立即立办的服务而已,这么简单的要求业主们却难以实现,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业主们实在没有那么多时间扣着薪水与企业去打太极,因为我们还要响应号召去创造更多的接班人,更多的纳税人,培养更多的建设者为深圳的将来建设着。。。算了吧,也不需要回复了,我们认了!

1.5号的小区垃圾.jpg (544.11 KB, 下载次数: 41)

1.5号的小区垃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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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6 17:46 |只看该作者
按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回复所说“该项工作的评价对象是坪山区辖区内商品房住宅小区,不是物业服务企业”,请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公示下红头文件,好让各位居民看看办文是不是表扬某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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