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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12月17日凌晨中建一局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Ⅵ标段项目部无依法公示,无许可证夜间施工,严重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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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20-12-18 02:45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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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凌晨,中建一局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Ⅵ标段还在施工,我有录像,这里好像也传不了视频,我就贴几张截图吧。

看录像才会有更直观的感受,凌晨本该安静入睡的夜晚,距离居民楼就一条马路的工地上好多台水泥车不间断的在工作,不同水泥车发出不同频率巨大的轰隆声,让人无法入眠。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条 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施工方需提前二十四小时公示生态环境局的夜间许可证(而不是施工方自行打印的一张纸),没做到的该处二万元罚款。

第七十八条 未取得中午或者夜间作业证明或者未按照中午或者夜间作业证明的要求进行施工的,处三万元罚款;
第八十六条: “夜间”,是指二十三时至次日七时。

施工方没有做到按规定公示许可证,我们居民也没在生态环境局网站上查到此施工地17日有许可证。
所以17日凌晨施工方中建一局就是无许可证非法夜间施工!
20201218_13615892_1608230700838.jpg
20201218_13615892_160823070087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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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楼
发表于 2020-12-25 18:26 |只看该作者


罗湖区棚改现场指挥部授权发布:
      尊敬的“潜望镜面”网友:
      您好,您在深圳论坛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跟进处理,经了解,12月16日,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VI标开展了混凝土浇筑工序。由于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工艺要求必须保证连续浇筑,浇筑时间长,且距离周边小区较近,确实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在此,我们向您表示诚挚的歉意。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音扰民,施工单位中建一局已采取以下五项措施:一是在施工前提前温馨提示周边群众,做好施工预警;二是在工地靠近居民区一侧设立一堵长120米、高5.5米的高效隔音墙,有效阻隔噪音;三是认真接受周边小区群众的监督,听取意见建议,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四是通过与周边小区群众开展家访、联谊、感恩节慰问等活动,增进友谊,构建和谐关系,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五是对于噪音较为敏感的居民,提供安静舒适的酒店休息。
      后续我们将责成建设单位天健集团严格督促施工单位继续认真落实以上措施,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行为,通过科学倒排工序,控制作业时间等方法,切实减少不必要的噪音,还周边居民一个宁静祥和的生活环境。
      最后,我们再次向您表达深切的歉意,希望得到您的谅解与支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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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12月18日凌晨1点多,下图是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实时截图,左上角有显示今天的日期,可以看到公布的许可证都是按序号排列的,最后公布的许可证是14日的2020-861至2020-906号(共46个证)
20201218_13615892_1608231497683.png
链接点进去的页面截图如下,附件的excel清单下载打开可以看到属于
中建一局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Ⅵ标段项目部的只有第12栏的872号许可证
20201218_13615892_1608231497802.png
20201218_13615892_1608231497892.png
20201218_13615892_1608231497945.png
附件的压缩文件里有许可证文件,下载下来找到872号就是如下文件。
20201218_13615892_1608231497998.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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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贴的872号许可证批准的时间分别如下所示,但17日凌晨并不在这些批准的时间之内。
2020-12-12 23:00至2020-12-13 7:00
2020-12-14 23:00至2020-12-15 7:00

许可证上最后一栏的注意事项也写得很清楚了:
1.要按本证明载明的时间施工!
2.必须粘贴此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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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施工方粘贴通知的地方,左边第一张中建一局自行打印的告知16-17日夜间施工的通知,中间是其他工地的略过,右边一张看右上角编号就是第872号许可证,批准的时间是不包括17日凌晨的。

所以很明显施工方没有做到公示许可证,如前所诉我们也没在生态环境局网站上查到此施工地17日凌晨有许可证。
20201218_13615892_160823193193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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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看见的这个第872号许可证是今年5月份以来,施工方中建一局唯一一次按噪音条例公示许可证,原因是那几天生态环境局来人检查,平常我们居民每次要求施工方按法律公示许可证,他们都是视而不见,闻而不听,接下来16-17号的夜间施工中建一局又是无视我们要求公示许可证的诉求。这些我都可以提供大量跟施工方中建一局的聊天记录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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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凌晨中建一局的无证施工我已投诉,我认为是证据确凿的,我手上还有录像,随时欢迎查阅。
同样的事情发生也投诉很多次了,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真正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办事!
20201218_13615892_1608232521308.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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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坛新闻主播 发表于 2020-12-25 18:26
罗湖区棚改现场指挥部授权发布:
      尊敬的“潜望镜面”网友:
      您好,您在深圳论坛反映的问题我 ...

很简单的道理,是不是违法了?违法了是不是按法规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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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29日中建一局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Ⅵ标段项目部没有依法公示许可证夜间施工,噪音超标,严重扰民

12月28日23点后至29日凌晨,中建一局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Ⅵ标段还在施工。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所公布的夜间许可证中,编号为:2020-955的证书符合此段时间,但是施工方中建一局没有按照法规正确公示生态环境局的许可证,也没有按照许可证上的要求施工,导致噪音超标。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在中午或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五个工作日向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施工单位取得环保部门出具的中午或者夜间作业证明后,应当至少提前二十四小时在受影响区域的显著位置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布

根据条例第三十条,施工方需提前24小时公示夜间作业证明,施工方只贴出自制的通知书而不是生态环境局的夜间作业证明,图上右一是编号911的证,而不是这次所需的第955号证。
有拍视频为证,因为此处无法上传视频,特截图为证,如果需要视频请提供上传渠道。
20201229_13615892_1609198320813.jpg
另外下图中圆圈处就是施工方粘贴通知的地点,这是北面车闸入口,我们小区有两个入口,除了走车这个,另外一个在西面,看地图就很清楚,地铁公交超市,主要道路等都集中在靠西面入口的方向,如果不开车都只会走西面的入口,而开车走北面入口的人会特意下车看到这些通知吗,走路开车的人都看不到,为什么不贴在有人看的西面入口或者单元门入口呢?
20201229_13615892_160919832087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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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噪音条例,施工方应该提前24小时公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许可证,28日傍晚17:51分施工方中建一局郭主任在微信群里发了一个他们自己的通知,说当天28日会连夜施工,但是通知落款却是27日,这又是想糊弄谁?
面对这种质疑,如同以往很多次一样明显我们是得不到郭主任的回答的。我们居民并不需要知道施工方具体在做哪项工程,只希望施工方能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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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七条,不公示生态环境局的许可证,施工方这次应该被处以二万元罚款

根据条例第七十八条(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取得中午或者夜间作业证明或者未按照中午或者夜间作业证明的要求进行施工的,处三万元罚款;

而且在生态环境局发证的夜间作业证明上要求得很清楚:
环境噪声防治措施这栏写有:
建筑工地周边应设置围挡,混凝土浇灌作业过程输送泵应设置密闭隔音棚对敏感方向进行遮挡,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影响。
注意事项这栏写有:
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昼间:70dB (A)、夜间:55dB (A))
20201229_13615892_1609199092217.png
施工方施工期间,我用测试噪声的app在楼上进行测试,测试期间除了最开始在50多,后来基本都保持在65+分贝上,超过了夜间许可证上规定的55分贝,这还是在楼上测的结果,如果到一楼小区门口测试,自然会更高。这里上传视频截图,如如需视频请提供上传途径。
20201229_13615892_1609199092363.jpg


另外施工方凌晨还把运送混凝土的水泥车就停在我们小区的入口处,噪声巨大,这跟夜间许可证的规定背道而驰,这里上传视频截图,如需视频请提供上传途径,我自然有记载车牌信息。
以上很明显是未按夜间作业证明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方应该被罚三万。

此施工地和施工单位已经多次被投诉了,希望政府部门能起到应起的作用,政府工程也是需要遵纪守法的。
20201229_13615892_160919909239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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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投诉,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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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9 09:01 |只看该作者
中建一局这个项目部可不是第一次违规了,而是常年如此,请看我其他帖子,比如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1555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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