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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男子杀妻留债 9岁女儿成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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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5 14: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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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男子杀妻留债,9岁孤女父债子还成老赖的新闻,引发了民众关注。很多善良不明就里的网友纷纷发表意见,表达法院的处理方式不近人情,不可理解。然而我们再全面了解这个事件前因后果,也许就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

事件大致是:8年前,年仅1岁的女孩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生父随后被法院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曾将自己的一套房出卖,收了买主55万购房款后,未将房子过户给买家。买家也一直没能拿回所付的55万。今年10月,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孤女“替父还债”55万元。女孩未能还钱,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
“杀人偿命,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民间道义和朴素的观念。还有一句话叫“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而道德是法律的最高追求”。这话表明,我们的法律是依据最低的道德义务所设立的。

回到这个9岁孤女成老赖的事件,剥开事件激发我们对女孩不幸身世的,希望能为其保留一所住房好好生活下去的同情和怜悯,这事件有两个法律关系需要厘清:

一是继承法律关系。父亲杀妻被判处死刑之后。女儿作为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继承父亲的遗产,即其名下尚未过户给买家的房子的权利。当然,女儿可以选择继承遗产,也享有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法律也规定了继承人的义务。其中之一即是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事件中,父亲收到买家55万房款后,未履行卖家的义务将房子过户给买家。作为买家而言,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继承了该房屋的女孩过户该房产,也可以选择要求退还55万元而放弃购买此房。最终法院在尊重女孩的监护人,其外公的意见,未采取强制拍卖房产,而要求女孩偿还这55万购房款,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决定。

二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在这个事件中,女孩的悲惨身世引发我们的关爱和同情,但事件里面作为支付了房款的买家的权利,也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在这个正当的权利受损时,也应当支持其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权。而限制女孩高消费的决定,正是女孩在规定期限内未还钱法院作出的后续裁决。

事实上,网友更多对法院决定有微词的原因,只是希望这个不幸的女孩今后的生存有些保障。而只有真正考量了事件中两个紧密联系的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得出的处置,各方的利益都得到保护的法律决定,才是体现法律温度的良心裁决。如果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对法官的裁决,是不是不应是指责,而应是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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