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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鹏社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处和东部水源管理中心与金鹏社区党委开展“一对一”挂点联系工作 3 K0 t9 S- X7 E+ H4 I) k1 @5 A. I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依法维权和依法反暴的能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处和东部水源管理中心与金鹏社区党委进行“一对一”挂点联系工作,在谱心苑广场开展“以水法规为师,与水资源同行”“金鹏社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为主题的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活动。 & L* a5 h6 E' G
宣传活动中,社区书记赖玉军对辖区居民讲解了关于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各项政策,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此项活动紧紧围绕社区百姓日常法律问题而开展,对辖区居民宣传有关法律如:国家安全法、消防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水法规等日常法律的基本知识,目的在于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社区法制氛围,引导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推进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
: f; X8 L6 `3 u+ J( L( d' Y/ w1 B 随后,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处和东部水源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为居民派发法制宣传册、笔记本和雨伞等小礼品,小区居民们纷纷表示要多开展这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居民了解法律知识,从学法、懂法、到用法,在必要的时候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 O' q+ D* t& e/ m- y0 ^# Q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就要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宪法家喻户晓,通过此次法制宣传活动,有效地将法律带进了社区,增强了居民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辖区内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 A/ D* _+ ^, |" H8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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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j3 a# o 本帖最后由 东湖街道办发言人 于 2020-12-4 18:22 编辑 / g! `2 H V- m% e; U3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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