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变更A608-0175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608-0175宗地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光侨路北侧,九号路东侧,用地面积33756.3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HQ-2007-0113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一)既有条款变更
1.用地单位由“深圳市帝光电子有限公司”调整为“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普通工业用地”;
2.建筑覆盖率由“≤45%”调整为“≤50%”;
3.总用地面积由“34930.56㎡”调整为“33756.32㎡”,建筑容积率由“≤2.43”调整为“≤3.50”,建筑高度或层数由“40米”调整为“100米”;
4.相关规划指标由“建筑面积:85000㎡,其中:厂房建筑面积78120㎡,宿舍、办公及其他配套建筑面积6880㎡”变更为“建筑面积:117720㎡,其中:已建规定建筑面积50417.61㎡;新建规定建筑面积67302㎡,其中:厂房58962㎡,宿舍6950㎡,食堂1390㎡”;
5.建筑退红线要求由“≥9米”变更为“东侧≥6米,其他各边≥9米”;
6.车辆出入口由“西侧、南侧道路”变更为“西侧、东侧道路”。
(二)增加条款
1.项目内建筑布局应满足与周边建筑的日照及间距要求;
2.沿光侨路建筑形态宜大方、简洁、明快;
3.该项目位于一级工业区块线内,相关建设应满足《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区块线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
4.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1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5.生产、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6.项目应符合《2020年光明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垃圾分类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7.机动车及自行车泊车位数按《深标》控制;
8.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至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国家一星级或者深圳市铜级的要求,鼓励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国家二星级以上或者深圳市金级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
9.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67%;
10.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11.根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需将不少于804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无偿移交给政府,该部分建筑面积若后续满足相关规定可由用地单位进行回购,需按规定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12.其余未尽事项应满足《深标》《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等相关技术规范及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10个自然日(2020.09.23-2020.10.0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www.szgm.gov.cn/(光明区政府在线)
3.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调整地块现场
3.玉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3466158
传真号码:88219876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000)
附件:位置示意图(A608-0175)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0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