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x& [: w, U2 b" m5 w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U. I7 j& R O# ]$ V
关于深圳市天玺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玺荟物业”)仍未退出公园上苑(天玺一号)物业管理区域的问题。7月27日,我局严格依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向天玺荟物业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罗住建函[2020]79号),责令其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退出公园上苑(天玺一号)物业管理区域、移交相关材料、资金和物品。天玺荟物业于7月30日签收,目前正处于整改期限内。如若天玺荟物业逾期仍不退出、移交相关资料和物品,我局将依法处理。9 P8 K7 }: `& n0 @ p l. J* l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